私设电网电死人 两年案发进班房
2012-12-11 16:06:23 来源:彭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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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新闻回放
据2012年12月8日扬子晚报讯:南京市溧水县村民王小荣在山腰上拉起了电网,捕猎出没山林的野鸡野兔。两年前的一天傍晚,电网报警器响了起来,王小荣以为捕到一个大猎物,但却发现同村村民小军倒在私拉的电网前。当即,王小荣惊呆了,王小荣抢救了一番无效后,将小军拖进密林里藏了起来。2012年10月23日上午,村民上山发现了小军的尸骨由此案发。近日,"捕猎高手"王小荣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移送南京检方审查。
案情经过
南京市溧水县有个狗毛山,山上枝繁叶茂,常有飞禽走兽出没,山脚下的村民把捕捉野鸡、野兔等野生动物当成了挣钱的副业。45岁的村民王小荣就住在狗毛山脚下,从2007年起,他就在狗毛山附近私设电网,捕杀野鸡、野兔。2008年,王小荣因私拉电网被查判拘役,出来后他又重操旧业。
王小荣拉电网捕猎在当地小有名气。他布网时先选点打好木桩,再将铁丝线拉在木桩上,电网围绕在半山腰,通常是围成一个包围圈,同时,他在荒地旁的一间屋子里摆放电瓶,又网购了一种叫做"护庄王"等变电设备,这"护庄王"能将电瓶电量提升到2千伏,这间屋子就成了他的"配电房"。给电网通上2千伏的电,动物触碰后会当场死亡。
山上的野生动物通常夜间出来活动。王小荣一般在晚上7点左右布网,等候数小时便收网。王小荣搞得年头多了,动作麻利,一次布网只需十几分钟就能完成,通上电后,他就在不远处的小屋里等候,如果有动物撞上电网,电网报警器会发出"嘀嘀嘀"的响声,他就跑过去察看起获猎物。
雨天过后山路泥泞,王小荣会根据动物足迹判断它们的行走方向,由此调整电网的布局,有时还会把木桩打到人家的地里。村里人大都知道王小荣布电网捕杀动物,上山种菜干农活的村民都格外小心。
2010年10月10日晚上7点钟,王小荣布网后照例在小屋里休息等候,突然,他听到电网报警器响了起来,电网那头也传来"噼啪"声,他凭经验判断"准是一个大家伙",在他的捕猎经历中,曾捕捉过重达160多斤的野猪。王小荣来到半山腰电网前,却发现有个人脸朝下趴着,铁丝线也被拉断。王小荣将此人翻过来,认出来是同一个村25岁的小军,王小荣见小军满嘴角有白沫,他急忙用手指掐小军人中,一边为他进行人工呼吸,可忙了半天也没有弄醒小军。王小荣意识到惹了大事,他见四下无人,将小军抱到茂密的树林中,将尸体藏了起来。
案发解读
事发当天,小军父母迟迟不见儿子回家吃饭,感到很不安,夫妻俩向村民打听是否见到他们的儿子,并上山寻找直到次日凌晨1点,仍不见小军。就这样,家人一连三天都不见小军回来,便于2010年10月14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附近村民都知道小军失踪了。
两年后案发,破损衣物鉴定锁定嫌疑人。2012年10月23日上午,该村村民刘小明到狗毛山砍柴,在树林深处,他发现了人的骨头和衣物,想起两年前失踪的小军。刘小明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了小军家人。经辨认,这正是小军的遗骸。鉴定发现,小军的衣服破损处有高温形成的熔珠,大伙一起向警方报警。警方通过细致排查锁定了用高压电网捕猎的王小荣,今年11月6日,王小荣被警方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行家评析
供电部门的专业人士介绍,使用电瓶、变换器(升压器)可以将直流电变换成交流电,而且还可以将电压上升至千伏以上的高压电,人或动物一旦碰到通了高压电的铁丝,就会被高压电击倒,轻则受伤,重则就会要了性命。
江苏海安县供电公司农电安全生产部主任仲蓉维说,私设电网,是一种严重的危害社会安全行为,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都作了明确的限制规定,禁止单位或个人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私自架设电网,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私设电网也是一种危险方法,其侵犯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别是在公共场所私设电网,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这种行为无论是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符合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
法律责任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徐律师介绍说,我国法律禁止私设电网,即禁止在任何地点、任何场合针对任何人私设电网。徐律师分析认为,如果私设的电网电死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则涉嫌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如果电击的动物是其他公民的合法财产,除了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外,还要赔偿动物所有人的经济损失。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均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以罚款或警告。对私设电网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和劳动成果受法律保护。本案中,王小荣采取了私设电网这种法律所禁止的危险方法。以损害公共安全为代价,且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综上所述,本案无论是从法理方面还是从立法本意上,都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故应承担刑事责任。 (江苏海安县供电公司 彭荣才)
据2012年12月8日扬子晚报讯:南京市溧水县村民王小荣在山腰上拉起了电网,捕猎出没山林的野鸡野兔。两年前的一天傍晚,电网报警器响了起来,王小荣以为捕到一个大猎物,但却发现同村村民小军倒在私拉的电网前。当即,王小荣惊呆了,王小荣抢救了一番无效后,将小军拖进密林里藏了起来。2012年10月23日上午,村民上山发现了小军的尸骨由此案发。近日,"捕猎高手"王小荣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移送南京检方审查。
案情经过
南京市溧水县有个狗毛山,山上枝繁叶茂,常有飞禽走兽出没,山脚下的村民把捕捉野鸡、野兔等野生动物当成了挣钱的副业。45岁的村民王小荣就住在狗毛山脚下,从2007年起,他就在狗毛山附近私设电网,捕杀野鸡、野兔。2008年,王小荣因私拉电网被查判拘役,出来后他又重操旧业。
王小荣拉电网捕猎在当地小有名气。他布网时先选点打好木桩,再将铁丝线拉在木桩上,电网围绕在半山腰,通常是围成一个包围圈,同时,他在荒地旁的一间屋子里摆放电瓶,又网购了一种叫做"护庄王"等变电设备,这"护庄王"能将电瓶电量提升到2千伏,这间屋子就成了他的"配电房"。给电网通上2千伏的电,动物触碰后会当场死亡。
山上的野生动物通常夜间出来活动。王小荣一般在晚上7点左右布网,等候数小时便收网。王小荣搞得年头多了,动作麻利,一次布网只需十几分钟就能完成,通上电后,他就在不远处的小屋里等候,如果有动物撞上电网,电网报警器会发出"嘀嘀嘀"的响声,他就跑过去察看起获猎物。
雨天过后山路泥泞,王小荣会根据动物足迹判断它们的行走方向,由此调整电网的布局,有时还会把木桩打到人家的地里。村里人大都知道王小荣布电网捕杀动物,上山种菜干农活的村民都格外小心。
2010年10月10日晚上7点钟,王小荣布网后照例在小屋里休息等候,突然,他听到电网报警器响了起来,电网那头也传来"噼啪"声,他凭经验判断"准是一个大家伙",在他的捕猎经历中,曾捕捉过重达160多斤的野猪。王小荣来到半山腰电网前,却发现有个人脸朝下趴着,铁丝线也被拉断。王小荣将此人翻过来,认出来是同一个村25岁的小军,王小荣见小军满嘴角有白沫,他急忙用手指掐小军人中,一边为他进行人工呼吸,可忙了半天也没有弄醒小军。王小荣意识到惹了大事,他见四下无人,将小军抱到茂密的树林中,将尸体藏了起来。
案发解读
事发当天,小军父母迟迟不见儿子回家吃饭,感到很不安,夫妻俩向村民打听是否见到他们的儿子,并上山寻找直到次日凌晨1点,仍不见小军。就这样,家人一连三天都不见小军回来,便于2010年10月14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附近村民都知道小军失踪了。
两年后案发,破损衣物鉴定锁定嫌疑人。2012年10月23日上午,该村村民刘小明到狗毛山砍柴,在树林深处,他发现了人的骨头和衣物,想起两年前失踪的小军。刘小明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了小军家人。经辨认,这正是小军的遗骸。鉴定发现,小军的衣服破损处有高温形成的熔珠,大伙一起向警方报警。警方通过细致排查锁定了用高压电网捕猎的王小荣,今年11月6日,王小荣被警方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行家评析
供电部门的专业人士介绍,使用电瓶、变换器(升压器)可以将直流电变换成交流电,而且还可以将电压上升至千伏以上的高压电,人或动物一旦碰到通了高压电的铁丝,就会被高压电击倒,轻则受伤,重则就会要了性命。
江苏海安县供电公司农电安全生产部主任仲蓉维说,私设电网,是一种严重的危害社会安全行为,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都作了明确的限制规定,禁止单位或个人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私自架设电网,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私设电网也是一种危险方法,其侵犯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别是在公共场所私设电网,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这种行为无论是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符合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
法律责任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徐律师介绍说,我国法律禁止私设电网,即禁止在任何地点、任何场合针对任何人私设电网。徐律师分析认为,如果私设的电网电死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则涉嫌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如果电击的动物是其他公民的合法财产,除了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外,还要赔偿动物所有人的经济损失。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均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以罚款或警告。对私设电网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和劳动成果受法律保护。本案中,王小荣采取了私设电网这种法律所禁止的危险方法。以损害公共安全为代价,且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综上所述,本案无论是从法理方面还是从立法本意上,都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故应承担刑事责任。 (江苏海安县供电公司 彭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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