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最大窃电案主犯吴从林潜逃十年伏法
2012-12-21 14:27: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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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12月3日,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对吴从林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的判决。由公安部督办、在四川省具有重大影响的南充市最大窃电案的最后一名案犯伏法。至此,长达近十年的南充市最大窃电案告破。
2003年4月,国家电网四川南充电业局用电检查人员发现蓬安蓬州环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有重大窃电嫌疑,并于5月14日向南充市公安局报案。该案当年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2004年1月,通过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对蓬安蓬州环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吴明全、侯桥元、李培康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年和六年。但同案主犯之一的吴从林却逃之夭夭。当即公安部门向全国发出通缉令。
吴从林于2003年5月潜逃,时间长达近十年,长期漂泊流离,惶惶不可终日,有家不能回,过着非同常人的生活,在2011年开展的全国性“清网行动”中,迫于强大的威慑力和政府的感召力,在家人的劝说下,于同年10月31日晚向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同日被南充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
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吴从林不服,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维持原判,判处吴从林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吴从林退赔因犯罪行为给被害单位南充电业局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381,956.06元。
2003年4月,国家电网四川南充电业局用电检查人员发现蓬安蓬州环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有重大窃电嫌疑,并于5月14日向南充市公安局报案。该案当年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2004年1月,通过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对蓬安蓬州环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吴明全、侯桥元、李培康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年和六年。但同案主犯之一的吴从林却逃之夭夭。当即公安部门向全国发出通缉令。
吴从林于2003年5月潜逃,时间长达近十年,长期漂泊流离,惶惶不可终日,有家不能回,过着非同常人的生活,在2011年开展的全国性“清网行动”中,迫于强大的威慑力和政府的感召力,在家人的劝说下,于同年10月31日晚向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同日被南充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
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吴从林不服,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维持原判,判处吴从林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吴从林退赔因犯罪行为给被害单位南充电业局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381,956.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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