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线致家电损坏投诉过期供电企业不再赔偿
2012-09-24 09:24:23 来源:
A-
A+
电力18讯: 江苏省靖江市民刘先生咨询:今年7月,因电力线路发生零线断线事故,导致我家的电视机、空调等家电损坏,事情过去两个多月了,我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应如何索赔?
专家解答:江苏省靖江市季市法律服务所律师 陈林芝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4条规定,在供电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的220/380伏供电线路或设备上,因供电企业的责任发生零线断线,造成家用电器损坏时,居民应及时向当地供电企业投诉,并保持家电损坏原状。供电企业在接到居民用户家电损坏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进行调查。
根据《办法》第4条规定: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7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超过7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赔偿。
由此可见,刘先生在家用电器损坏7日内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即视为自动放弃,故不能再进行索赔。
专家解答:江苏省靖江市季市法律服务所律师 陈林芝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4条规定,在供电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的220/380伏供电线路或设备上,因供电企业的责任发生零线断线,造成家用电器损坏时,居民应及时向当地供电企业投诉,并保持家电损坏原状。供电企业在接到居民用户家电损坏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进行调查。
根据《办法》第4条规定: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7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超过7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赔偿。
由此可见,刘先生在家用电器损坏7日内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即视为自动放弃,故不能再进行索赔。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