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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线致家电损坏投诉过期供电企业不再赔偿

  2012-09-24 09:24: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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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江苏省靖江市民刘先生咨询:今年7月,因电力线路发生零线断线事故,导致我家的电视机、空调等家电损坏,事情过去两个多月了,我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应如何索赔?

  专家解答:江苏省靖江市季市法律服务所律师 陈林芝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4条规定,在供电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的220/380伏供电线路或设备上,因供电企业的责任发生零线断线,造成家用电器损坏时,居民应及时向当地供电企业投诉,并保持家电损坏原状。供电企业在接到居民用户家电损坏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进行调查。

  根据《办法》第4条规定: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7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超过7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赔偿。

  由此可见,刘先生在家用电器损坏7日内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即视为自动放弃,故不能再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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