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洗澡遭电身亡 法院判决三家担责
2012-07-24 10:31:14 来源:彭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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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法院判决
据7月19日报讯: 在自家的淋浴房内洗澡,遭遇电击身亡。由于浴霸烧毁无法鉴定,一时有关死因争论不休。这时,浴霸生产厂家、批发商、经销商开始相互推诿。那么,究竟谁该担责?7月16日,江苏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决3名被告连带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63万余元。
案情回放
妻子浴室洗澡触电身亡
2011年7月3日,家住江苏盐城市盐都区的吴飞吃完晚饭后,正和两个孩子在客厅内玩耍,妻子张小燕在做完了一天的家务后,在自家的淋浴房内洗澡。
突然,淋浴房内传来的一声惨叫打破了夏夜的宁静。丈夫吴飞赶紧跑进淋浴房,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妻子张小燕昏倒在地,喊了半天全无知觉。吴飞急忙拨通"120"急救电话。张小燕被送到医院后,虽经全力抢救却依然无力回天,不幸身亡。
悲痛之余,主人吴飞和家人最想弄清楚的就是:究竟什么要了张小燕的命?事故发生后,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迅速展开现场勘查,事故现场张小燕洗浴的浴间内浴霸已严重灼烧变形。公安机关经认真分析后认为,在该浴霸接通电源的情况下,浴间移门铝合金门框呈带电状态,浴霸线路未连接该户电源配电盒,即无控关连接,浴霸后电线线路未见明显异常,并排除了其他电源造成的可能性。该局于次日作出法医学尸体检验意见书,认定张小燕符合电击死亡。
对簿公堂
三被告相互推诿不愿担责
一定要为死去的妻子讨回公道!吴飞立即查找家中的相关资料,弄清了夺命浴霸的来龙去脉。2010年,在装潢新房的时候,吴飞是在向东经营的电器门市购买了某品牌浴霸两台。向东的浴霸系从顾东经营的电器门市购进,而顾东则又是从陈然经营的某塑料电器厂购进的浴霸。
在与向东、顾东及塑料电器厂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吴飞一气之下将他们通通告上了盐都法院,要求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各项费用合计近80万元。盐都法院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该浴霸是否存在质量缺陷、张小燕死亡与该产品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该产品是否系被告陈然的厂家生产等问题组织了鉴定。但因该"肇事"的浴霸已经烧毁无法鉴定,最后鉴定终结。
庭审中,三被告相互推诿,均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向东认为,浴霸不是自己生产,应找生产者陈然承担赔偿责任;顾东认为,张小燕的死不能排除是她家中电路问题或者浴霸安装不当的原因,且自己也只是经销商;陈然则认为,该案中的浴霸有可能不是他厂生产的,而且也不能证明浴霸质量就有瑕疵。因此,三被告均不愿赔付。
法院陈述
依法裁判法官释法说理
盐都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小燕系因从向东处购买使用某品牌浴霸造成漏电受电击死亡事实清楚,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已经排除其他漏电原因,且原告吴飞从浴霸安装至发生事故已经有大半年,死者当日也不是第一个洗浴者,应可排除浴霸存在安装不当的问题,现虽无法鉴定事故浴霸存在缺陷,但综合上述情形,足以认定事故浴霸产品存在安全缺陷。三被告作为肇事浴霸的生产者、经营者,对造成张小燕死亡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3万余元。
该案的承办法官表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张小燕的突然离世,给家人带来了不能弥补的伤痛。法律的初衷是保护弱势群体,不能让早已千疮百孔的家庭再受到残酷打击。虽然浴霸因严重灼烧无法鉴定,但从证据事实以及庭审询问足以认定该浴霸存在安全隐患。
对于两被告认为自己只是经销商非生产者,不应担责。承办法官解释到,根据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同时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均有对受害者承担全额赔偿责任的义务,但有一方履行全部债务后,则免除其他债务人的义务。因此判决三被告均赔偿原告63万余元,但在该款项的执行中,如其中有一名被告已完全履行给付义务,则另两名被告免除给付义务,即原告从三被告处所获得的赔偿总额不超过63万余元。
案例思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因浴霸烧毁无法鉴定,生产厂家、批发商、经销商均有不可推卸责任。三被告未能尽到提供安全设施的义务,未能向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产品,其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故其应对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将此案作为共同诉讼一并处理,判决三被告连带承担原告赔偿请求中的合理部分是合法的。
通联:江苏海安县供电公司
邮编:226600
据7月19日报讯: 在自家的淋浴房内洗澡,遭遇电击身亡。由于浴霸烧毁无法鉴定,一时有关死因争论不休。这时,浴霸生产厂家、批发商、经销商开始相互推诿。那么,究竟谁该担责?7月16日,江苏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决3名被告连带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63万余元。
案情回放
妻子浴室洗澡触电身亡
2011年7月3日,家住江苏盐城市盐都区的吴飞吃完晚饭后,正和两个孩子在客厅内玩耍,妻子张小燕在做完了一天的家务后,在自家的淋浴房内洗澡。
突然,淋浴房内传来的一声惨叫打破了夏夜的宁静。丈夫吴飞赶紧跑进淋浴房,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妻子张小燕昏倒在地,喊了半天全无知觉。吴飞急忙拨通"120"急救电话。张小燕被送到医院后,虽经全力抢救却依然无力回天,不幸身亡。
悲痛之余,主人吴飞和家人最想弄清楚的就是:究竟什么要了张小燕的命?事故发生后,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迅速展开现场勘查,事故现场张小燕洗浴的浴间内浴霸已严重灼烧变形。公安机关经认真分析后认为,在该浴霸接通电源的情况下,浴间移门铝合金门框呈带电状态,浴霸线路未连接该户电源配电盒,即无控关连接,浴霸后电线线路未见明显异常,并排除了其他电源造成的可能性。该局于次日作出法医学尸体检验意见书,认定张小燕符合电击死亡。
对簿公堂
三被告相互推诿不愿担责
一定要为死去的妻子讨回公道!吴飞立即查找家中的相关资料,弄清了夺命浴霸的来龙去脉。2010年,在装潢新房的时候,吴飞是在向东经营的电器门市购买了某品牌浴霸两台。向东的浴霸系从顾东经营的电器门市购进,而顾东则又是从陈然经营的某塑料电器厂购进的浴霸。
在与向东、顾东及塑料电器厂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吴飞一气之下将他们通通告上了盐都法院,要求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各项费用合计近80万元。盐都法院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该浴霸是否存在质量缺陷、张小燕死亡与该产品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该产品是否系被告陈然的厂家生产等问题组织了鉴定。但因该"肇事"的浴霸已经烧毁无法鉴定,最后鉴定终结。
庭审中,三被告相互推诿,均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向东认为,浴霸不是自己生产,应找生产者陈然承担赔偿责任;顾东认为,张小燕的死不能排除是她家中电路问题或者浴霸安装不当的原因,且自己也只是经销商;陈然则认为,该案中的浴霸有可能不是他厂生产的,而且也不能证明浴霸质量就有瑕疵。因此,三被告均不愿赔付。
法院陈述
依法裁判法官释法说理
盐都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小燕系因从向东处购买使用某品牌浴霸造成漏电受电击死亡事实清楚,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已经排除其他漏电原因,且原告吴飞从浴霸安装至发生事故已经有大半年,死者当日也不是第一个洗浴者,应可排除浴霸存在安装不当的问题,现虽无法鉴定事故浴霸存在缺陷,但综合上述情形,足以认定事故浴霸产品存在安全缺陷。三被告作为肇事浴霸的生产者、经营者,对造成张小燕死亡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3万余元。
该案的承办法官表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张小燕的突然离世,给家人带来了不能弥补的伤痛。法律的初衷是保护弱势群体,不能让早已千疮百孔的家庭再受到残酷打击。虽然浴霸因严重灼烧无法鉴定,但从证据事实以及庭审询问足以认定该浴霸存在安全隐患。
对于两被告认为自己只是经销商非生产者,不应担责。承办法官解释到,根据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同时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均有对受害者承担全额赔偿责任的义务,但有一方履行全部债务后,则免除其他债务人的义务。因此判决三被告均赔偿原告63万余元,但在该款项的执行中,如其中有一名被告已完全履行给付义务,则另两名被告免除给付义务,即原告从三被告处所获得的赔偿总额不超过63万余元。
案例思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因浴霸烧毁无法鉴定,生产厂家、批发商、经销商均有不可推卸责任。三被告未能尽到提供安全设施的义务,未能向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产品,其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故其应对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将此案作为共同诉讼一并处理,判决三被告连带承担原告赔偿请求中的合理部分是合法的。
通联:江苏海安县供电公司
邮编:22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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