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电力线路附近施工需供电部门许可
2012-06-15 17:30:11 来源:杨琦 刘爱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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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6月13日,安徽省合肥市阜阳路高架桥建设工程施工负责人来到合肥供电公司保卫部,办理工程许可手续,为施工做好准备。这是合肥市规范各施工单位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开展施工作业行为以来,来到供电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的第六家施工单位。
针对目前合肥市大建设的现状,为了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合肥供电公司成立联动机构。安排员工参加电力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并取得资质。定期召开防外破专项会议,政府部门、施工企业和供电部门相互交流,消除外破隐患,有效遏制了野蛮施工行为的发生。
在之前的防外破工作中,供电人员如发现在电力线路路径上有危及线路安全的施工情况,一般是向施工方下达《消除隐患通知书》,告知电缆埋深、路径等信息。之后加强该路段的巡视工作,必要时派人进行驻守。措施虽有效,但缺乏一定的法律效力及对施工方的法律约束。根据合肥市电力设施保护新要求,施工单位在电力线路附近施工,开工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向供电部门报送施工和线路保护方案,办理许可手续,经过审核同意并签署承诺保证书后,方可进行施工,并且施工过程要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方案进行。此项新举措有力地保障了电力防外破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电力设备的运行安全。 (杨琦 刘爱兵)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133号合肥供电公司
针对目前合肥市大建设的现状,为了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合肥供电公司成立联动机构。安排员工参加电力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并取得资质。定期召开防外破专项会议,政府部门、施工企业和供电部门相互交流,消除外破隐患,有效遏制了野蛮施工行为的发生。
在之前的防外破工作中,供电人员如发现在电力线路路径上有危及线路安全的施工情况,一般是向施工方下达《消除隐患通知书》,告知电缆埋深、路径等信息。之后加强该路段的巡视工作,必要时派人进行驻守。措施虽有效,但缺乏一定的法律效力及对施工方的法律约束。根据合肥市电力设施保护新要求,施工单位在电力线路附近施工,开工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向供电部门报送施工和线路保护方案,办理许可手续,经过审核同意并签署承诺保证书后,方可进行施工,并且施工过程要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方案进行。此项新举措有力地保障了电力防外破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电力设备的运行安全。 (杨琦 刘爱兵)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133号合肥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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