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公司线路跨鱼塘、河流专项治理工作初战告捷
2012-06-07 10:02:10 来源:叶森、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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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日前,黟县公司在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的自查工作中,将线路跨鱼塘、河流专项治理落实到位情况作为“回头看”内容之一。
一、高度重视,建立准确、详细、规范的档案。
早在年初,黟县公司就根据省公司《近期农电安全工作建议》第四条规定,高度重视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以及市公司近期工作要求和公司《关于防止第三方人身触电伤害的规定》,结合全县实际,按照制定的专项治理计划,掀起了线路跨鱼塘、河流专项治理工作的新高潮。
一是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宣传,将该工作纳入月度重点工作来抓,并由安保部牵头,制定了线路跨鱼塘、河流专项治理方案;二是营销部及各供电所迅速开展排查摸底上报工作,按照“一塘一档”的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建立准确、详细、规范的《XX线路附近鱼塘、河流隐患台帐》档案;三是负责人亲自抓,对填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按照《XX单位线路附近鱼塘、河流清册》内容认真填写上报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签字上报公司安保部;四是对于无人管理的鱼塘(水塘),在5月底前完成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拍照、存档工作,并定期巡视、维护。
除此之外,对属于营业性质的鱼塘,还要对鱼塘主下发隐患通知书(见《关于防止第三方人身触电伤害的规定》附件三)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第二联送受送达人、第三联送公司安保部),督促其安装安全警示标志。
二、对所排查的跨鱼塘、河流线路进行分类。
在落实过程中,黟县公司将排查发现的跨鱼塘、河流线路按照隐患危险程度、性质分为特别严重(非绝缘导线对地安全距离不够、钓鱼时鱼竿易触及导线、时刻有发生人身触电伤亡或严重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严重(非绝缘导线发生人身触电伤亡可能性很大或对线路安全运行构成较大威胁的)和一般(存在发生人身触电伤亡可能或对线路安全运行构成一定威胁的)三类。
一是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填报,优先解决特别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自身无法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二是各部门必须在3月20日前完成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安保部将统计汇总表(含电子文档)分别报市公司农电部、安监部,同时抄报县安全生产监督局;三是安保部将在3月下旬配合各负责人到现场落实警示牌的具体位置、参与制定消缺方案,公司将根据各单位汇总上报情况,统一安排消缺工作,力争年底前将所有跨鱼塘、河流的各电压等级的线路全部绝缘化。
三、导线跨河流、鱼塘的风险防范。
对于线路跨鱼塘、河流防钓鱼安全隐患,公司各部门应按照轻重缓急的时间节点要求,逐项落实摸排、建档、消缺、警示、告知、巡查各项管理要求。
1、摸排:对辖区内所有鱼塘、河流周边钓鱼可能触及的高低压线路进行现场摸排,内容包括:跨鱼塘、河流10kV及以下线路是否绝缘化、线路对地距离是否满足规程要求、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高压危险,禁止钓鱼”警示牌、鱼塘主姓名及其他线路安全隐患等。
2、建档:在摸排的基础上按照“一患一档”的要求建立辖区内线路跨鱼塘、河流基本信息档案。内容包括:检查记录、消缺记录、含有当前日期的现场照片(整改前、后同角度全景照片、特殊部位照片、现场警示标志照片等)、客户签字的隐患告知书,其他相关材料。对辖区内的档案进行汇总,备查。
3、消缺:对10kV及以下非绝缘线路,根据隐患的危险程度纳入修理项目(或其它项目)计划逐步全部更换为绝缘线。一般应在钓鱼旺季到来之前有重点地完成(无法全面完成的情况下),其他安全缺陷应及时消缺。
4、警示:无论跨鱼塘、河流10kV及以下线路是否绝缘化,均应在鱼塘、河流所处醒目位置竖立警示牌,警示牌应背向鱼塘、河流,如杆塔符合醒目要求,可悬挂于杆塔上。
5、告知:对鱼塘主,尤其是经营性鱼塘主,发放线路附近钓鱼《电力设施安全告知书》,并分别与鱼塘主签订安全协议,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第二联送受送达人、第三联送电力行政执法部门)。
6、巡查:对辖区内10kV及以下线路,设备巡视中发现线路下兴建鱼塘,要及时按照以上要求逐点落实到位,原则上警示牌费用应由鱼塘主承担。非公司产权线路参照以上要求执行,原则上警示牌费用应由鱼塘主承担。
目前,黟县公司集中精力整治电力线路下鱼塘上方的安全警示标示设置问题已全部落实到位,安全警示标示的设置、拍照、存档工作初战告捷。截至4月,黟县内电力线路下的46处跨鱼塘、河流线路全部挂上(安装)电力安全警示牌,以此提防垂钓者远离电力线路,避免触电事故发生。(叶森、程林)
一、高度重视,建立准确、详细、规范的档案。
早在年初,黟县公司就根据省公司《近期农电安全工作建议》第四条规定,高度重视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以及市公司近期工作要求和公司《关于防止第三方人身触电伤害的规定》,结合全县实际,按照制定的专项治理计划,掀起了线路跨鱼塘、河流专项治理工作的新高潮。
一是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宣传,将该工作纳入月度重点工作来抓,并由安保部牵头,制定了线路跨鱼塘、河流专项治理方案;二是营销部及各供电所迅速开展排查摸底上报工作,按照“一塘一档”的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建立准确、详细、规范的《XX线路附近鱼塘、河流隐患台帐》档案;三是负责人亲自抓,对填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按照《XX单位线路附近鱼塘、河流清册》内容认真填写上报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签字上报公司安保部;四是对于无人管理的鱼塘(水塘),在5月底前完成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拍照、存档工作,并定期巡视、维护。
除此之外,对属于营业性质的鱼塘,还要对鱼塘主下发隐患通知书(见《关于防止第三方人身触电伤害的规定》附件三)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第二联送受送达人、第三联送公司安保部),督促其安装安全警示标志。
二、对所排查的跨鱼塘、河流线路进行分类。
在落实过程中,黟县公司将排查发现的跨鱼塘、河流线路按照隐患危险程度、性质分为特别严重(非绝缘导线对地安全距离不够、钓鱼时鱼竿易触及导线、时刻有发生人身触电伤亡或严重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严重(非绝缘导线发生人身触电伤亡可能性很大或对线路安全运行构成较大威胁的)和一般(存在发生人身触电伤亡可能或对线路安全运行构成一定威胁的)三类。
一是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填报,优先解决特别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自身无法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二是各部门必须在3月20日前完成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安保部将统计汇总表(含电子文档)分别报市公司农电部、安监部,同时抄报县安全生产监督局;三是安保部将在3月下旬配合各负责人到现场落实警示牌的具体位置、参与制定消缺方案,公司将根据各单位汇总上报情况,统一安排消缺工作,力争年底前将所有跨鱼塘、河流的各电压等级的线路全部绝缘化。
三、导线跨河流、鱼塘的风险防范。
对于线路跨鱼塘、河流防钓鱼安全隐患,公司各部门应按照轻重缓急的时间节点要求,逐项落实摸排、建档、消缺、警示、告知、巡查各项管理要求。
1、摸排:对辖区内所有鱼塘、河流周边钓鱼可能触及的高低压线路进行现场摸排,内容包括:跨鱼塘、河流10kV及以下线路是否绝缘化、线路对地距离是否满足规程要求、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高压危险,禁止钓鱼”警示牌、鱼塘主姓名及其他线路安全隐患等。
2、建档:在摸排的基础上按照“一患一档”的要求建立辖区内线路跨鱼塘、河流基本信息档案。内容包括:检查记录、消缺记录、含有当前日期的现场照片(整改前、后同角度全景照片、特殊部位照片、现场警示标志照片等)、客户签字的隐患告知书,其他相关材料。对辖区内的档案进行汇总,备查。
3、消缺:对10kV及以下非绝缘线路,根据隐患的危险程度纳入修理项目(或其它项目)计划逐步全部更换为绝缘线。一般应在钓鱼旺季到来之前有重点地完成(无法全面完成的情况下),其他安全缺陷应及时消缺。
4、警示:无论跨鱼塘、河流10kV及以下线路是否绝缘化,均应在鱼塘、河流所处醒目位置竖立警示牌,警示牌应背向鱼塘、河流,如杆塔符合醒目要求,可悬挂于杆塔上。
5、告知:对鱼塘主,尤其是经营性鱼塘主,发放线路附近钓鱼《电力设施安全告知书》,并分别与鱼塘主签订安全协议,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第二联送受送达人、第三联送电力行政执法部门)。
6、巡查:对辖区内10kV及以下线路,设备巡视中发现线路下兴建鱼塘,要及时按照以上要求逐点落实到位,原则上警示牌费用应由鱼塘主承担。非公司产权线路参照以上要求执行,原则上警示牌费用应由鱼塘主承担。
目前,黟县公司集中精力整治电力线路下鱼塘上方的安全警示标示设置问题已全部落实到位,安全警示标示的设置、拍照、存档工作初战告捷。截至4月,黟县内电力线路下的46处跨鱼塘、河流线路全部挂上(安装)电力安全警示牌,以此提防垂钓者远离电力线路,避免触电事故发生。(叶森、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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