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供电开展“电力法规宣传周”活动
2010-12-09 09:20:11 来源:顾建平 杨国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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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架空电力线路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1―10千伏5米……”。这是12月8日,江苏泰兴市供电公司电力宣传车在江平路张桥集镇段宣传电力法规的一个场景。
今年是全面实施“五五”普法教育的收官之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确立10周年。至此,泰兴市供电公司积极宣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决定在全市开展“电力法规宣传周”活动。此次活动从12月4日~10日,该公司多措并举, 扎实开展电力法规知识大宣传活动。12月4日,该公司办公室、营销、安监等部室人员来到了泰兴市文化宣传广场、黄桥革命老区―新四军纪念馆前馆摆起宣传台,积极向过往行人发放了电力法规宣传资料,讲解电力法规,耐心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同时,该公司出动2辆电力宣传车,安装高音喇叭,每天巡回在各乡镇的集市、“四区一园”等繁华路段及主要街道、路口等人流密集场所,向群众广播电力法规等相关知识。与此同时,该公司22个供电所组建了电力法规宣传小分队,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企业,广泛宣传《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电力法规,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电力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营造了全社会“依法管电,按法用电” 的良好氛围,维护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截止12月8日。该公司共摆设电力法规宣传台2场次,出动电力宣传车10辆次,发放电力法规、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资料5500多份。进一步营造出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有效地增强了市民依法用电、主动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意识,受到了该市电力客户的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顾建平 杨国其)
今年是全面实施“五五”普法教育的收官之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确立10周年。至此,泰兴市供电公司积极宣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决定在全市开展“电力法规宣传周”活动。此次活动从12月4日~10日,该公司多措并举, 扎实开展电力法规知识大宣传活动。12月4日,该公司办公室、营销、安监等部室人员来到了泰兴市文化宣传广场、黄桥革命老区―新四军纪念馆前馆摆起宣传台,积极向过往行人发放了电力法规宣传资料,讲解电力法规,耐心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同时,该公司出动2辆电力宣传车,安装高音喇叭,每天巡回在各乡镇的集市、“四区一园”等繁华路段及主要街道、路口等人流密集场所,向群众广播电力法规等相关知识。与此同时,该公司22个供电所组建了电力法规宣传小分队,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企业,广泛宣传《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电力法规,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电力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营造了全社会“依法管电,按法用电” 的良好氛围,维护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截止12月8日。该公司共摆设电力法规宣传台2场次,出动电力宣传车10辆次,发放电力法规、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资料5500多份。进一步营造出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有效地增强了市民依法用电、主动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意识,受到了该市电力客户的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顾建平 杨国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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