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区作业施工许可证制度
2010-07-14 08:39:25 来源:刘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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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7月13日,笔者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获悉,自今年下半年起,在兰山区境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兰山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作业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为认真贯彻执行这一要求,兰山区规定,单位和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打桩、取土、堆物、钻探、开挖、爆破以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必须填写《兰山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施工作业相关部门或城建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的详细内容、开工和竣工时间、现场安全措施等相关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兰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组织电力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达到作业许可要求的将颁发《兰山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许可证》,准予作业施工。对未取得许可证、违法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查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刘克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为认真贯彻执行这一要求,兰山区规定,单位和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打桩、取土、堆物、钻探、开挖、爆破以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必须填写《兰山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施工作业相关部门或城建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的详细内容、开工和竣工时间、现场安全措施等相关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兰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组织电力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达到作业许可要求的将颁发《兰山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许可证》,准予作业施工。对未取得许可证、违法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查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刘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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