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公司“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获肯定
2010-05-11 11:07:58 来源:朱春艳
A-
A+
电力18讯: 5月6日,江西省公司经济法律部副主任肖萍、律师事务部主任刘树根一行4人组成的“五五”普法依法治企检查组莅临新建县公司,对该公司“五五”普法、依法治企、法制宣传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新建县公司刘成军经理关于“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汇报。随后,检查组按照细则上的三大内容18项具体要求,深入实地详细查看了该公司普法教育、依法治企、合同签订等工作资料。检查组对该公司“五五”普法依法治企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公司的普法工作基础扎实,制度健全,员工的学法用法氛围浓厚。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需要改进之处,并希望该公司总结普法工作经验,继续做好普法依法治企工作。
据悉,自“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新建县公司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基础,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一是狠抓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县普法办年度普法内容,组织干部员工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活动,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新电通讯、有奖知识竞赛等形式认真宣传法律知识,在公司上下形成学习法律知识的浓厚氛围;二是狠抓依法治企考核管理。严厉打击破坏和盗窃电力设施行为,坚决遏制各种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紧密配合公安机关,依靠当地群众,认真查处窃电,大力开展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工作,整顿用电秩序,营造良好用电环境。三是狠抓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综治工作的组织机构,落实了综治工作责任制,加强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四是狠抓标准化、规范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公司统一制定的合同模板,严把合同审查、签约、履约关,在流程上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五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为切实提升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从法律的角度论证可行性,真正落实了“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有效地防止了决策上的失误。
检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新建县公司刘成军经理关于“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汇报。随后,检查组按照细则上的三大内容18项具体要求,深入实地详细查看了该公司普法教育、依法治企、合同签订等工作资料。检查组对该公司“五五”普法依法治企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公司的普法工作基础扎实,制度健全,员工的学法用法氛围浓厚。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需要改进之处,并希望该公司总结普法工作经验,继续做好普法依法治企工作。
据悉,自“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新建县公司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基础,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一是狠抓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县普法办年度普法内容,组织干部员工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活动,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新电通讯、有奖知识竞赛等形式认真宣传法律知识,在公司上下形成学习法律知识的浓厚氛围;二是狠抓依法治企考核管理。严厉打击破坏和盗窃电力设施行为,坚决遏制各种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紧密配合公安机关,依靠当地群众,认真查处窃电,大力开展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工作,整顿用电秩序,营造良好用电环境。三是狠抓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综治工作的组织机构,落实了综治工作责任制,加强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四是狠抓标准化、规范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公司统一制定的合同模板,严把合同审查、签约、履约关,在流程上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五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为切实提升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从法律的角度论证可行性,真正落实了“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有效地防止了决策上的失误。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