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玩火者必自焚
2010-02-24 14:57:57 来源:邓云 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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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2月1日晚21时,奉新反窃电大队用电检查人员在对干洲石下村闵家老居组进行安全用电检查时,发现11号房主擅自在供电线路上挂线用电,队员立即出示《用电检查证》并对窃电现场进行拍照取证。经查明,该房主用护导线在供电线路上挂钩,经过院墙连接至房内大厅,接了一只10A插座,插座上插两台电动车充电器与一根红色花线,两只插座接入花线,上面接有热得快一只,电视机一台。经询问,该房主叫闵某某,队员对其下发《窃电通知书》一份,闵某某对窃电事实供认不讳,随后在《窃电通知书》上签字。
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江西省反窃电办法》等有关规定,奉新反窃电大队收取其违约电费2400元整。
在此,告诫那些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玩火者必自焚,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害人又害己。
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江西省反窃电办法》等有关规定,奉新反窃电大队收取其违约电费2400元整。
在此,告诫那些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玩火者必自焚,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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