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婺源:蒙冤入狱五年只赔20万?
2009-11-26 09:41:21 来源:艾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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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核心提示:江西省婺源县退体干部张金和因盗伐林木罪被婺源县人民法院和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经过张金和多年的申诉,2008年10月,婺源县人民法院作出宣告张金和无罪的判决。张金和从2002年7月30日被刑事拘留,到2007年7月有29日刑满释放,共计被羁押1826天。2009年10月19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张金和204493.74元的国家赔偿。
法院四次错误判决
张金和,1932年7月出生,原是江西省婺源县珍珠乡一位退休干部,家住婺源县珍珠山乡虹冲委员会秀山村,因涉嫌盗伐林木罪,2002年7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2日被执行逮捕。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3月,张金和以给群众找事做和修公路筹集资金为名,擅自组织秀山村民无证砍伐林木103.203立方米,折合活立木158.736立方米。
2003年4月4日,婺源县人民法院以犯盗林木罪,判决张金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张金和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03年5月23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婺源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发回婺源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03年8月22日,婺源县人民法院以犯盗林木罪,判决张金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张金和仍然不服判决,再次提起上诉。
2003年10月16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张金和还是不服,再次提起上诉。
2003年10月19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对于张金和的申诉不予受理。
七年申诉终有结果
2007年7月29日,张金和刑满出狱后,当日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上访,直到9月30日才回到南昌。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5月6日,张金和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10个月。期间,张金和还到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2007年11月29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张金和的申诉通知书,维持原判。
2008年5月7日8时,张金和脖子上戴着本人的照片,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喊冤的时候,法院内一位名叫刘晓玲的法官走到张金和身旁,对张金和说:“我来接待你。”由此,张金和的一案开始有了转机。2008年5月2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
2008年10月1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
2009年2月25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饶中刑再终字第1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婺源县人民法院对张金和的判决和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对张金和的刑事裁定书。二:将本案发回到婺源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经过婺源县人民法院仔细调查认为:盗伐林木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张金和一案清山出售木头的收入用于修理秀山至乐平的公路,实际这笔收入也确实用于修路等开支。认定张金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证据不足,张金和的行为不符合盗伐林木的主观条件,客观方面张金和在征得工作组的同意后,虽有组织群众清山的行为,但张金和指使群众擅自乱砍滥伐的证据不充分。张金和一案所涉及的林木数量中既包括原先他人盗伐林木遗留下的木材,又包括后来清山过程中砍伐的木材,指控张金和犯罪所涉及的林木数无法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为此,2009年5月22日,婺源县人民法院判决张金和无罪。
至此,张金和长达七年的申诉案件,在其不懈的努力下,在省高院有关领导的关注下,终于有了结果。
好心办事引来横祸
婺源县珍珠山乡虹冲村委位于该县的西部,与乐平市涌山镇沿沟相连,这里森林资源非常丰富,当地一些不法村民经常上山盗伐林木。每当执法人员前去抓捕,这些村民就立即逃往邻县乐平躲藏。
1998年2月上旬,珍珠山乡虹冲村委会秀山村部分村民及周边地区的群众又多次上山偷砍集体山场的林木。婺源县政法委接到举报后,当即组成了以时任婺源县森林公安分局教导员叶德顺为组长,珍珠山乡副乡长汪兴泉为副组长的林业整治工作组赴珍珠山秀山村调查处理此事。
工作组于同年2月15日进驻该村,由于秀山村涉案人员较多,工作组难于开展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叶德顺、汪兴泉便找到当时退休在家的原珍珠乡副乡长张金和,因张金和在当地威望很高,叶、汪俩人要求张金和协助工作组一同做好处逃人员的归案和林政罚款工作。同年3月2日,在张金和的协助下,工作组将每个涉案人员的林政罚款几乎全部收缴到位。
3月4日,在工作组将要撤离秀山村前夕,张金和以代表全体秀山村群众的名义向工作组领导叶德顺、汪兴泉明确提出:“能否将这次涉案群众退赃的大约9立方米,及偷砍林木者遗留在山上未来得及运下山和一些风雪折木清理下山,其收入作为我们秀山村修理至乐平市涌山镇沿沟的公路资金。”工作组领导叶德顺、汪兴泉对清山工作表示同意,但认为这项工作可由村委会来组织实施,同时对本次收缴的木头亦表示同意不带走,留给当地村委会自行处理。当时已退位的秀山村老支书王家节与秀山村的群众认为,由村委会来组织清山和清理所得的木头由村委会出售的话,怕钱一旦入了村委会的账就拿不出来。因此,坚持由秀山村来清山。
之后,张金和与秀山村村民王加节、朱跃进等人商议后,组织村民清山。经统计本次清山所得木头,包括工作组进驻后收缴的部分木头在内共103.329立方米。
原婺源县珍珠乡综合治理办公室余永标认为,这100多立方米木头确实是清山所得,并非个人组织实施的盗伐。据原始出售发票记载,其中清山材49.309立方米,清山柴54.020立方米。清山材(柴)以平均每立方米230元的价格分别出售给本村村民吴初开、朱根泉等人,获款23872.69元,主要用于村集体开支,其中10309.36元用于支付清山人员的工资,3110元用于修秀山至乐平的公路,5476元用于招待来客,5003.31用于其他如电话费、交通费等。该账目收支基本平衡后,结余6.30元,由村民王加节负责将收支凭证装订成册移交给虹冲村委会,后转珍珠山乡政府计财办公室存档至今。
珍珠山乡秀山村到乐平市沿沟的公路原来沆沆洼洼,五公里的路程竟然要走一个多小时。经过张金和王加节等村民的努力,这条公路修理的很平整,大伙都说张金和为村民办了一件实事。
蒙冤入狱家遭变故
张金和告诉记者,我于2002年7月30日11时被刑拘后,我的家开始遭到了一系列的变故。当天,有三人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到我家非法抄家,导致银镀金毛主席纪念章一盒两枚、数件银器首饰及别人向我借款的万元借条丢失。2002年8月5日,我家门前一棵民国时期种植价值三万元的铁树和四件古器被人盗走。我的爱人汪全女因为我入狱,我的工资停发,她一个人操持家务,困难怨恨接踵而来,积年累月最终病倒。因无生活来源,我便向他人借款16万元用于治病,我爱人终因抢救无效于2008年4月29日含冤去世。我也于2006年1月29日,暴病一场,后经过抢救,逃过一劫。我因蒙狱入狱,自己的身体健康受到了严重损害。入狱前从我未住过院,身体非常健康,体重达83公斤,出狱时已是百病缠身,体重也降至71公斤。出狱后,我在景德镇和南昌住了几个月的院,花费14万多元。现在,秀山村治安环境不好,我不敢住在家里,每天都住在旅社。
张金和坦然,为了伸诉,我到北京、南昌、上饶等地上访都是住二十元以下的小旅社,即使这样便宜,但住宿费开支还是高达9285元。我在狱中向中央、省、市有关单位寄出申诉信310封。为了写这些材料和邮寄,光打字费就花了1009元,邮寄费也用了1146元,这些开支都有票据为证。
申请国家赔偿获准
2009年8月23日,张金和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请求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110万元,其中:一、侵犯生命健康权赔偿医疗丧葬费30万元;二、侵犯财产权赔偿损失费30万元;三、侵犯人格权赔偿精神抚慰金30万元;四、侵犯人身权1826天,赔偿金20万元,以国家赔偿规定为准。
2009年9月2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金和的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受理。
2009年10月19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书,法院认为,赔偿请求人张金和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错误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张金和提出的因侵犯生命健康权要求赔偿医疗丧葬费30万元,因其提供的医院收据不能证明是由于本院的错判侵犯了张金和及其妻子汪金女的生命健康权的请求,没有证据证实,不予采纳。张金和提出的要求本院赔偿因侵害财产权的请求,没有证据证实,不予采纳。张金和提出赔偿精神抚慰金30万没有法律依据,不予采纳。由于本院的错判决,造成对张金和的错误羁押1826天,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每日赔偿111.99元,决定如下:赔偿张金和204493.74元。
张金和对于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赔偿侵犯人身自由权的204493.74元无异议,决定免赔的另外三项侵害权有意见。
2009年11月8日,张金和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请求决定赔偿数额的申请书》。
事情真相缘于报复
让张金和感到困惑的是:即然我是以盗伐林木罪被判刑,我从来没有上过山,没有砍伐过一根木头,又何以定这个罪名?如果说我是盗伐林木,而那些清山的村民,还有那些“销赃”的村民,为何没有一个定罪?1998年2月发生的事,为什么到2002年7月才提出来,且没有证据证明我是盗伐木林木,也没有任何人举报说是我盗伐林木,这个罪是如何定下来的?
张金和告诉记者,1993年退休后,我就一直在家过着田园式的生活。2002年春天,婺源县下派了一个以时任县政法委副书记胡政荣为组长的工作组来到婺源,因我不满胡政荣所为,就向当时的中央政法委和江西省政法委的领导各写了一封信反映胡政荣的作法。2002年5月份,中央政法委和江西政法委的领导来到婺源顺便过问了此事,引起了时任婺源县领导对我的不满,才导致这起冤案的发生。
2009年11月17日,记者采访了张金和的大儿子张鹏飞,张鹏飞现任景德镇昌河飞机工业集团公司质检部副部长。他告诉记者,他爸爸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当时他知道爸爸“出事了”。他觉得奇怪,就找了当时婺源县主要领导黄某的儿子,当时黄某的儿子在景德镇工作。黄某的儿子很生气地告诉他,张金和因为告状,影响了他爸爸的升迁,而且他爸爸也非常恼怒。
通联:江西省上饶市带湖花城48幢603室江西商报
法院四次错误判决
张金和,1932年7月出生,原是江西省婺源县珍珠乡一位退休干部,家住婺源县珍珠山乡虹冲委员会秀山村,因涉嫌盗伐林木罪,2002年7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2日被执行逮捕。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3月,张金和以给群众找事做和修公路筹集资金为名,擅自组织秀山村民无证砍伐林木103.203立方米,折合活立木158.736立方米。
2003年4月4日,婺源县人民法院以犯盗林木罪,判决张金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张金和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03年5月23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婺源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发回婺源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03年8月22日,婺源县人民法院以犯盗林木罪,判决张金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张金和仍然不服判决,再次提起上诉。
2003年10月16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张金和还是不服,再次提起上诉。
2003年10月19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对于张金和的申诉不予受理。
七年申诉终有结果
2007年7月29日,张金和刑满出狱后,当日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上访,直到9月30日才回到南昌。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5月6日,张金和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10个月。期间,张金和还到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2007年11月29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张金和的申诉通知书,维持原判。
2008年5月7日8时,张金和脖子上戴着本人的照片,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喊冤的时候,法院内一位名叫刘晓玲的法官走到张金和身旁,对张金和说:“我来接待你。”由此,张金和的一案开始有了转机。2008年5月2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
2008年10月1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
2009年2月25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饶中刑再终字第1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婺源县人民法院对张金和的判决和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对张金和的刑事裁定书。二:将本案发回到婺源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经过婺源县人民法院仔细调查认为:盗伐林木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张金和一案清山出售木头的收入用于修理秀山至乐平的公路,实际这笔收入也确实用于修路等开支。认定张金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证据不足,张金和的行为不符合盗伐林木的主观条件,客观方面张金和在征得工作组的同意后,虽有组织群众清山的行为,但张金和指使群众擅自乱砍滥伐的证据不充分。张金和一案所涉及的林木数量中既包括原先他人盗伐林木遗留下的木材,又包括后来清山过程中砍伐的木材,指控张金和犯罪所涉及的林木数无法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为此,2009年5月22日,婺源县人民法院判决张金和无罪。
至此,张金和长达七年的申诉案件,在其不懈的努力下,在省高院有关领导的关注下,终于有了结果。
好心办事引来横祸
婺源县珍珠山乡虹冲村委位于该县的西部,与乐平市涌山镇沿沟相连,这里森林资源非常丰富,当地一些不法村民经常上山盗伐林木。每当执法人员前去抓捕,这些村民就立即逃往邻县乐平躲藏。
1998年2月上旬,珍珠山乡虹冲村委会秀山村部分村民及周边地区的群众又多次上山偷砍集体山场的林木。婺源县政法委接到举报后,当即组成了以时任婺源县森林公安分局教导员叶德顺为组长,珍珠山乡副乡长汪兴泉为副组长的林业整治工作组赴珍珠山秀山村调查处理此事。
工作组于同年2月15日进驻该村,由于秀山村涉案人员较多,工作组难于开展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叶德顺、汪兴泉便找到当时退休在家的原珍珠乡副乡长张金和,因张金和在当地威望很高,叶、汪俩人要求张金和协助工作组一同做好处逃人员的归案和林政罚款工作。同年3月2日,在张金和的协助下,工作组将每个涉案人员的林政罚款几乎全部收缴到位。
3月4日,在工作组将要撤离秀山村前夕,张金和以代表全体秀山村群众的名义向工作组领导叶德顺、汪兴泉明确提出:“能否将这次涉案群众退赃的大约9立方米,及偷砍林木者遗留在山上未来得及运下山和一些风雪折木清理下山,其收入作为我们秀山村修理至乐平市涌山镇沿沟的公路资金。”工作组领导叶德顺、汪兴泉对清山工作表示同意,但认为这项工作可由村委会来组织实施,同时对本次收缴的木头亦表示同意不带走,留给当地村委会自行处理。当时已退位的秀山村老支书王家节与秀山村的群众认为,由村委会来组织清山和清理所得的木头由村委会出售的话,怕钱一旦入了村委会的账就拿不出来。因此,坚持由秀山村来清山。
之后,张金和与秀山村村民王加节、朱跃进等人商议后,组织村民清山。经统计本次清山所得木头,包括工作组进驻后收缴的部分木头在内共103.329立方米。
原婺源县珍珠乡综合治理办公室余永标认为,这100多立方米木头确实是清山所得,并非个人组织实施的盗伐。据原始出售发票记载,其中清山材49.309立方米,清山柴54.020立方米。清山材(柴)以平均每立方米230元的价格分别出售给本村村民吴初开、朱根泉等人,获款23872.69元,主要用于村集体开支,其中10309.36元用于支付清山人员的工资,3110元用于修秀山至乐平的公路,5476元用于招待来客,5003.31用于其他如电话费、交通费等。该账目收支基本平衡后,结余6.30元,由村民王加节负责将收支凭证装订成册移交给虹冲村委会,后转珍珠山乡政府计财办公室存档至今。
珍珠山乡秀山村到乐平市沿沟的公路原来沆沆洼洼,五公里的路程竟然要走一个多小时。经过张金和王加节等村民的努力,这条公路修理的很平整,大伙都说张金和为村民办了一件实事。
蒙冤入狱家遭变故
张金和告诉记者,我于2002年7月30日11时被刑拘后,我的家开始遭到了一系列的变故。当天,有三人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到我家非法抄家,导致银镀金毛主席纪念章一盒两枚、数件银器首饰及别人向我借款的万元借条丢失。2002年8月5日,我家门前一棵民国时期种植价值三万元的铁树和四件古器被人盗走。我的爱人汪全女因为我入狱,我的工资停发,她一个人操持家务,困难怨恨接踵而来,积年累月最终病倒。因无生活来源,我便向他人借款16万元用于治病,我爱人终因抢救无效于2008年4月29日含冤去世。我也于2006年1月29日,暴病一场,后经过抢救,逃过一劫。我因蒙狱入狱,自己的身体健康受到了严重损害。入狱前从我未住过院,身体非常健康,体重达83公斤,出狱时已是百病缠身,体重也降至71公斤。出狱后,我在景德镇和南昌住了几个月的院,花费14万多元。现在,秀山村治安环境不好,我不敢住在家里,每天都住在旅社。
张金和坦然,为了伸诉,我到北京、南昌、上饶等地上访都是住二十元以下的小旅社,即使这样便宜,但住宿费开支还是高达9285元。我在狱中向中央、省、市有关单位寄出申诉信310封。为了写这些材料和邮寄,光打字费就花了1009元,邮寄费也用了1146元,这些开支都有票据为证。
申请国家赔偿获准
2009年8月23日,张金和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请求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110万元,其中:一、侵犯生命健康权赔偿医疗丧葬费30万元;二、侵犯财产权赔偿损失费30万元;三、侵犯人格权赔偿精神抚慰金30万元;四、侵犯人身权1826天,赔偿金20万元,以国家赔偿规定为准。
2009年9月2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金和的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受理。
2009年10月19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书,法院认为,赔偿请求人张金和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错误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张金和提出的因侵犯生命健康权要求赔偿医疗丧葬费30万元,因其提供的医院收据不能证明是由于本院的错判侵犯了张金和及其妻子汪金女的生命健康权的请求,没有证据证实,不予采纳。张金和提出的要求本院赔偿因侵害财产权的请求,没有证据证实,不予采纳。张金和提出赔偿精神抚慰金30万没有法律依据,不予采纳。由于本院的错判决,造成对张金和的错误羁押1826天,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每日赔偿111.99元,决定如下:赔偿张金和204493.74元。
张金和对于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赔偿侵犯人身自由权的204493.74元无异议,决定免赔的另外三项侵害权有意见。
2009年11月8日,张金和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请求决定赔偿数额的申请书》。
事情真相缘于报复
让张金和感到困惑的是:即然我是以盗伐林木罪被判刑,我从来没有上过山,没有砍伐过一根木头,又何以定这个罪名?如果说我是盗伐林木,而那些清山的村民,还有那些“销赃”的村民,为何没有一个定罪?1998年2月发生的事,为什么到2002年7月才提出来,且没有证据证明我是盗伐木林木,也没有任何人举报说是我盗伐林木,这个罪是如何定下来的?
张金和告诉记者,1993年退休后,我就一直在家过着田园式的生活。2002年春天,婺源县下派了一个以时任县政法委副书记胡政荣为组长的工作组来到婺源,因我不满胡政荣所为,就向当时的中央政法委和江西省政法委的领导各写了一封信反映胡政荣的作法。2002年5月份,中央政法委和江西政法委的领导来到婺源顺便过问了此事,引起了时任婺源县领导对我的不满,才导致这起冤案的发生。
2009年11月17日,记者采访了张金和的大儿子张鹏飞,张鹏飞现任景德镇昌河飞机工业集团公司质检部副部长。他告诉记者,他爸爸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当时他知道爸爸“出事了”。他觉得奇怪,就找了当时婺源县主要领导黄某的儿子,当时黄某的儿子在景德镇工作。黄某的儿子很生气地告诉他,张金和因为告状,影响了他爸爸的升迁,而且他爸爸也非常恼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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