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多部门联合部置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2009-10-15 15:03:21 来源:杨良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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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9月27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电力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对将于10月20日起在全省统一开展的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进行部署。
“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落实《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涉电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创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保障;通过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树立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是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思想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电力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通过电力行政执法的具体实践,锻炼和打造一支依法行政的执法队伍,逐步提高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水平。
“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在电力设施保护方面,将集中整治一批违章施工作业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制度;清除一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植树、开山放炮、开挖取土等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电力设施安全;查处一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重大案件,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案件的多发问题。在电能保护方面,将整治一批窃电场所和窃电用户,破获一批盗窃电能重大案件,使盗窃电能违法犯罪发案率明显下降,用电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督促整改一批高危企业供用电重大安全隐患,避免和防范高危企业供用电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安全稳定供电的可靠性。
“专项行动” 为期104天,从2009年10月20日起至2010年1月31日止,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杨良升
“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落实《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涉电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创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保障;通过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树立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是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思想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电力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通过电力行政执法的具体实践,锻炼和打造一支依法行政的执法队伍,逐步提高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水平。
“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在电力设施保护方面,将集中整治一批违章施工作业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制度;清除一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植树、开山放炮、开挖取土等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电力设施安全;查处一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重大案件,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案件的多发问题。在电能保护方面,将整治一批窃电场所和窃电用户,破获一批盗窃电能重大案件,使盗窃电能违法犯罪发案率明显下降,用电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督促整改一批高危企业供用电重大安全隐患,避免和防范高危企业供用电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安全稳定供电的可靠性。
“专项行动” 为期104天,从2009年10月20日起至2010年1月31日止,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杨良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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