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南所开展“电力法宣传月”活动
2009-06-17 11:28: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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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6月16日,在江西南昌县莲南供电所营业大厅门口张贴着两条长长的横幅:“举报窃电,给予奖励”、“电力是商品,窃电属违法” 。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莲南供电所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电力法宣传月”活动。
为了广泛宣传《电力法》,莲南供电所10名营销人员在全所班子的带领下来到了在南昌县维也纳广场、农贸市场等人员最密集的地段发送600份“反窃电宣传单”,解答了用户10例疑难问题。对全民的安全用电思想意识、设备健康水平、法律法规的遵守等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营造了“电力是商品,窃电属违法”的良好氛围。
然而,窃电违法在大家心里意识不强,这样就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说开展“电力法宣传月”是必不可少的,人们只有时时处处想到遵守用电法,事故才会远离你;才能拥有安全,幸福、快乐才会伴随着你。所以,但愿月月都是“电力法宣传月”,让“窃电属违法行为”在人们心中永驻。 (陈 林)
为了广泛宣传《电力法》,莲南供电所10名营销人员在全所班子的带领下来到了在南昌县维也纳广场、农贸市场等人员最密集的地段发送600份“反窃电宣传单”,解答了用户10例疑难问题。对全民的安全用电思想意识、设备健康水平、法律法规的遵守等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营造了“电力是商品,窃电属违法”的良好氛围。
然而,窃电违法在大家心里意识不强,这样就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说开展“电力法宣传月”是必不可少的,人们只有时时处处想到遵守用电法,事故才会远离你;才能拥有安全,幸福、快乐才会伴随着你。所以,但愿月月都是“电力法宣传月”,让“窃电属违法行为”在人们心中永驻。 (陈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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