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供电分局电力设施反盗斗争成效显著
2009-02-25 16:11: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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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年来,针对日益猖獗的偷盗、破坏电力设施行为,鹿城供电分局加强了与当地公安机关合作的力度,适时成立预防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办公室,展开了专项联合整治和打击行动。根据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且遍布城乡野外,难守易盗特点情况,联合工作机构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通过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层层落实责任、重要区域增加技防投入等多种手段措施,加大了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加强设备巡视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电力设施实施了有效地保护。
2008年,鹿城供电分局全面开展电力设施反盗专项斗争,并配合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危害、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等涉电违法犯罪活动。2008年上半年,浙江籍犯罪嫌疑人方火兴、湖北籍犯罪嫌疑人柏栋、陕西籍犯罪嫌疑人蒲小刚在温州市区境内多次结伙实施盗窃配电房内的母线铜排、电缆等电力设施,价值人民币43万多元,并运送到浙江籍犯罪嫌疑人蔡世翰处销赃。2008年5月份,鹿城供电分局通过开展扎实的排查和巡查工作,协助温州鹿城警方通过缜密的排查工作,一举抓获方火兴、柏栋、蒲小刚、蔡世翰等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团伙。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09)温鹿刑初字第1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被告方火兴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被告柏栋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被告人蒲小刚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蔡世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此次重大电力设施被盗要案的快速侦破,有效震慑涉电犯罪的嚣张气焰,鹿城片区的电力设施防盗形势得到有效改观。
2009年鹿城供电分局和公安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警企联合协作工作力度,并进一步加大保护工作中的人员、资金、科技投入,使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得到健全和完善,确保鹿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正常有序的供用电秩序。(陈森)
近年来,针对日益猖獗的偷盗、破坏电力设施行为,鹿城供电分局加强了与当地公安机关合作的力度,适时成立预防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办公室,展开了专项联合整治和打击行动。根据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且遍布城乡野外,难守易盗特点情况,联合工作机构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通过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层层落实责任、重要区域增加技防投入等多种手段措施,加大了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加强设备巡视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电力设施实施了有效地保护。
2008年,鹿城供电分局全面开展电力设施反盗专项斗争,并配合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危害、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等涉电违法犯罪活动。2008年上半年,浙江籍犯罪嫌疑人方火兴、湖北籍犯罪嫌疑人柏栋、陕西籍犯罪嫌疑人蒲小刚在温州市区境内多次结伙实施盗窃配电房内的母线铜排、电缆等电力设施,价值人民币43万多元,并运送到浙江籍犯罪嫌疑人蔡世翰处销赃。2008年5月份,鹿城供电分局通过开展扎实的排查和巡查工作,协助温州鹿城警方通过缜密的排查工作,一举抓获方火兴、柏栋、蒲小刚、蔡世翰等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团伙。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09)温鹿刑初字第1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被告方火兴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被告柏栋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被告人蒲小刚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蔡世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此次重大电力设施被盗要案的快速侦破,有效震慑涉电犯罪的嚣张气焰,鹿城片区的电力设施防盗形势得到有效改观。
2009年鹿城供电分局和公安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警企联合协作工作力度,并进一步加大保护工作中的人员、资金、科技投入,使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得到健全和完善,确保鹿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正常有序的供用电秩序。(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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