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保康公司积极探索廉政建设权力“四治”机制
2007-04-02 15:52:20 来源:湖北省保康县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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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崔道斌
湖北省保康县电力公司在注重廉政教育的同时,突出各级干部用权这个重点,强化制度约束,设立廉政 “底线”,增强制度建设的“刚性”,做到可操作、具体、管用。
一是在制度治权上,贴紧电网建设、重大工程结算的监审这个重要环节,对重大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招投标、供电所核销电费回收等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察,强化了对工程业扩、项目招标、财务结算、物资材料、电力营销等关键“穴位”的环节监督和过程把控。进一步完善了包括人、财、物、营销在内的各项权力运行内控制度,同时以实行分散业务的方式来加强对重点岗位、环节和部位人员的权力制约,使权力的行使有章可循。
二是在程序治权上,制定了《党委、行政议事规则》、《党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规定实施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规定,建立并完善干部任用、资金管理、工程及物资招投标等各项管理工作流程,并逐步上升为企业标准。
三是在监督治权上,按照中共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三个不得”和“五不许”及《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保康县电力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八项承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领导干部收入申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礼品登记制度》,重新修订和完善了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同时还建立健全了对领导干部在“四个圈”中主动接受监督的一系列具体办法(即在权力圈中要按制度办事;在工作圈中要廉洁奉公;在亲属圈中要坚持原则;在社交圈中要严格自律),使领导干部时时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与纯洁性,提高依法经营、民主决策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是在奖惩治权上,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了《保康县电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若干规定》、《保康县电力公司党风廉政责任制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
湖北省保康县电力公司在注重廉政教育的同时,突出各级干部用权这个重点,强化制度约束,设立廉政 “底线”,增强制度建设的“刚性”,做到可操作、具体、管用。
一是在制度治权上,贴紧电网建设、重大工程结算的监审这个重要环节,对重大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招投标、供电所核销电费回收等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察,强化了对工程业扩、项目招标、财务结算、物资材料、电力营销等关键“穴位”的环节监督和过程把控。进一步完善了包括人、财、物、营销在内的各项权力运行内控制度,同时以实行分散业务的方式来加强对重点岗位、环节和部位人员的权力制约,使权力的行使有章可循。
二是在程序治权上,制定了《党委、行政议事规则》、《党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规定实施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规定,建立并完善干部任用、资金管理、工程及物资招投标等各项管理工作流程,并逐步上升为企业标准。
三是在监督治权上,按照中共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三个不得”和“五不许”及《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保康县电力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八项承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领导干部收入申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礼品登记制度》,重新修订和完善了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同时还建立健全了对领导干部在“四个圈”中主动接受监督的一系列具体办法(即在权力圈中要按制度办事;在工作圈中要廉洁奉公;在亲属圈中要坚持原则;在社交圈中要严格自律),使领导干部时时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与纯洁性,提高依法经营、民主决策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是在奖惩治权上,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了《保康县电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若干规定》、《保康县电力公司党风廉政责任制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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