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供电公司与市检察院“检企共建”共谋发展
2007-02-07 14:19: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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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供稿:韩先奎
本网讯 2月2日, 在江苏省淮安供电公司与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第一次联席会上, 两个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办法》,标志着“检企共建”工作机制正式启动。
会议指出,要实现“检企共建”首要任务就是要抓好宣传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将反腐倡廉教育和企业文化建设相融合,大力推进“干事、干净”的工作作风,力求达到入脑入耳的效果。要抓基础,注重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主动接受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和检察机关的法律支持,定期总结和分析企业管理中尚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促进企业制度建设的完善、内部管理的日趋规范,增强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管理行为的透明化,依法经营的规范化。要明确重点,突出超前预防工作,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条款,定期分析反腐倡廉工作,总结经验,加强对职务犯罪规律性的认识,努力提高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水平。要抓责任,确保预防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暂行规定》,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
该《实施办法》规定,公司系统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预防领导体系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该机制的建立将有利于提高该公司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提高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能力。
本网讯 2月2日, 在江苏省淮安供电公司与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第一次联席会上, 两个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办法》,标志着“检企共建”工作机制正式启动。
会议指出,要实现“检企共建”首要任务就是要抓好宣传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将反腐倡廉教育和企业文化建设相融合,大力推进“干事、干净”的工作作风,力求达到入脑入耳的效果。要抓基础,注重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主动接受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和检察机关的法律支持,定期总结和分析企业管理中尚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促进企业制度建设的完善、内部管理的日趋规范,增强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管理行为的透明化,依法经营的规范化。要明确重点,突出超前预防工作,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条款,定期分析反腐倡廉工作,总结经验,加强对职务犯罪规律性的认识,努力提高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水平。要抓责任,确保预防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暂行规定》,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
该《实施办法》规定,公司系统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预防领导体系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该机制的建立将有利于提高该公司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提高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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