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电力公司与县检察院共筑职务犯罪“过滤器”
2006-12-07 11:30: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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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日,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检察院和南靖县电力公司签订了《关于在南靖县电力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通过密切“检企”间的联系配合,进一步建立起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从而有效遏制和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
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协调小组组长由公司书记庄坤河担任,副组长由副检察长卢群川和公司副经理王琳勇担任。今后县检察院将结合查办案件,协助公司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防范措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杜绝“小金库”,对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项目采购、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要进行公开,有效防止“暗箱操作”,真正从源头上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吴灿明)
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协调小组组长由公司书记庄坤河担任,副组长由副检察长卢群川和公司副经理王琳勇担任。今后县检察院将结合查办案件,协助公司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同时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防范措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杜绝“小金库”,对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项目采购、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要进行公开,有效防止“暗箱操作”,真正从源头上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吴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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