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力公司召开纪检监察部门信访案件工作座谈会
2006-06-08 16:42: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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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6月2日上午,省公司召开纪检监察部门信访案件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国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信访案件工作座谈会精神,并就做好信访、案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纪委信访室副主任陈明煌,省公司党组纪检组组长邹杰参加了座谈会。
陈明煌副主任介绍了省纪委信访室的工作基本情况,以及近几年省纪委信访室受理群众来访、来信中涉及电力系统的一些问题。陈明煌希望省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信访举报职能作用,利用各种手段和办法,使群众反映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得到查处,不正之风问题得到纠正,群众的利益问题得到解决,信访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得到维护,确保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和建章立制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的权限,对本单位信访、案件进行查处,要防止压信不办,建立首办责任制,针对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事情的发生,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环境。
会议对公司系统上半年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信访、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指出各单位信访、案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就做好信访、案件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访案件工作,结合实际,查找各自问题,要加强条规、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条规、法规做好信访案件工作。二、要依法、依规、依纪办信、办案。对去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和发生的案件进行清理自查,对县公司信访案件管理工作要尽快到位。要充分认识严格依法、依纪办信办案的重要性,明确各级的职责,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对每一个信访案件都要明确办理结果或处理意见。要严肃工作纪律性,对信访、案件办理不及时,不认真,对有信不理,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三、要发挥信访、案件工作的职能,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信访、案件工作,要认真分析案件发生的因果关系,要坚持查办案件的通报制度,要用典型案件推动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联系,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做好对涉及公司系统举报件、案件的查办和涉案人员的处理工作。 (林丽萍)
陈明煌副主任介绍了省纪委信访室的工作基本情况,以及近几年省纪委信访室受理群众来访、来信中涉及电力系统的一些问题。陈明煌希望省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信访举报职能作用,利用各种手段和办法,使群众反映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得到查处,不正之风问题得到纠正,群众的利益问题得到解决,信访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得到维护,确保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和建章立制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的权限,对本单位信访、案件进行查处,要防止压信不办,建立首办责任制,针对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事情的发生,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环境。
会议对公司系统上半年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信访、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指出各单位信访、案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就做好信访、案件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访案件工作,结合实际,查找各自问题,要加强条规、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条规、法规做好信访案件工作。二、要依法、依规、依纪办信、办案。对去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和发生的案件进行清理自查,对县公司信访案件管理工作要尽快到位。要充分认识严格依法、依纪办信办案的重要性,明确各级的职责,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对每一个信访案件都要明确办理结果或处理意见。要严肃工作纪律性,对信访、案件办理不及时,不认真,对有信不理,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三、要发挥信访、案件工作的职能,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信访、案件工作,要认真分析案件发生的因果关系,要坚持查办案件的通报制度,要用典型案件推动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联系,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做好对涉及公司系统举报件、案件的查办和涉案人员的处理工作。 (林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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