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康供电公司“四个结合”治理商业贿赂
2006-05-31 16:41:49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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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全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端正企业行业作风,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日前,保康公司党委作出决定,集中12个月时间,在全公司范围内扎实开展以“四个结合”为主要内容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四个结合”的具体内容为:把当前正在进行的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纠工作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把当前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把开展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把“户户通电”工程招投标管理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
根据襄樊供电公司纪委转发湖北省电力公司纪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康公司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挂帅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二是查处违反法律、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三是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
保康公司这次开展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12个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今年5月为宣传发动阶段、6月至7月为自查自纠阶段、8月至11月为检查督办阶段、12月至明年4月为整改规范阶段。
该公司党委要求,各单位、支部要从讲政治和讲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以“四个结合”为载体,以“三个方面”为目标,确保此次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李金涛)
“四个结合”的具体内容为:把当前正在进行的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纠工作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把当前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把开展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把“户户通电”工程招投标管理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
根据襄樊供电公司纪委转发湖北省电力公司纪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康公司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挂帅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二是查处违反法律、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三是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
保康公司这次开展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12个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今年5月为宣传发动阶段、6月至7月为自查自纠阶段、8月至11月为检查督办阶段、12月至明年4月为整改规范阶段。
该公司党委要求,各单位、支部要从讲政治和讲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以“四个结合”为载体,以“三个方面”为目标,确保此次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李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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