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供五项措施推进信访维稳工作
2012-06-11 12:12:53 来源:周梅 王明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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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企业稳定,提高维稳信访工作效率和水平,规范信访管理工作,毕供五项措施有力推进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规范信访件办理、接访工作程序,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二是规定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收到信访事项后,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三是应在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45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四是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在交办规定日期内完成;没有规定交办日期的应在45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机关;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办结的,应向交办机关说明原因。五是对办理完结的信访事项,承办部门或单位应在处理完毕后7天内书面答复信访人。
据悉,毕供将进一步加强对信访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相关人员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并对因工作失职导致的维稳信访事件考核进行了相关说明,进一步维稳是当前重点工作。(周梅 王明筠)
一是规范信访件办理、接访工作程序,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二是规定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收到信访事项后,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三是应在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45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四是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在交办规定日期内完成;没有规定交办日期的应在45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机关;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办结的,应向交办机关说明原因。五是对办理完结的信访事项,承办部门或单位应在处理完毕后7天内书面答复信访人。
据悉,毕供将进一步加强对信访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相关人员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并对因工作失职导致的维稳信访事件考核进行了相关说明,进一步维稳是当前重点工作。(周梅 王明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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