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供电公司荣获县"纳税大户"荣誉称号
2012-02-10 11:57:14 来源:郑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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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从2月8日的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长泰供电公司被中共长泰县委、长泰县人民政府授予2011年度"纳税大户"荣誉称号。
2011年,长泰供电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融入长泰县建设发展大局,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勇担社会责任,倾力打造坚强电网,优化供用电环境,积极有效地推进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在企业经营发展中恪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严格执行国家财会管理制度,切实履行纳税义务。该公司全年共实现供电量10.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30%,完成纳税2202万元,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同时为长泰县财政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1年公司荣获福建省电力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福建省红十字人道荣誉奖、福建省形象佳企业、漳州市纳税大户、漳州市工人先锋号、省公司文明单位标兵、省公司电网先锋党支部、省公司品牌推广工作先进单位、省公司优秀党员"一带二"小组、漳州局先进县级供电公司等荣誉称号。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连续七年名列长泰县第一,连续两年为行风"自我评议"单位。(郑丽燕)
从2月8日的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长泰供电公司被中共长泰县委、长泰县人民政府授予2011年度"纳税大户"荣誉称号。
2011年,长泰供电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融入长泰县建设发展大局,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勇担社会责任,倾力打造坚强电网,优化供用电环境,积极有效地推进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在企业经营发展中恪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严格执行国家财会管理制度,切实履行纳税义务。该公司全年共实现供电量10.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30%,完成纳税2202万元,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同时为长泰县财政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1年公司荣获福建省电力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福建省红十字人道荣誉奖、福建省形象佳企业、漳州市纳税大户、漳州市工人先锋号、省公司文明单位标兵、省公司电网先锋党支部、省公司品牌推广工作先进单位、省公司优秀党员"一带二"小组、漳州局先进县级供电公司等荣誉称号。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连续七年名列长泰县第一,连续两年为行风"自我评议"单位。(郑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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