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供电公司严把节日廉洁关
2010-12-31 11:38:34 来源:隋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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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随着“元旦”、“春节”的日益临近,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干部员工的廉洁自律工作,12月28日,吉林供电公司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确保广大干部员工度过一个祥和、节俭、廉洁、快乐的节日。
多年来,吉林供电公司将节日等特殊时段的廉洁教育和监督工作实行所属部门和单位“自启动”的形式,将廉洁自律工作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该公司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一百个不准”》等上级和公司各项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工作纪律,牢固树立“干事、干净”理念,大力营造廉洁、健康、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树立良好形象,带好队伍,管好下属、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科学合理地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三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参与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四是要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隋吉红)
多年来,吉林供电公司将节日等特殊时段的廉洁教育和监督工作实行所属部门和单位“自启动”的形式,将廉洁自律工作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该公司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一百个不准”》等上级和公司各项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工作纪律,牢固树立“干事、干净”理念,大力营造廉洁、健康、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树立良好形象,带好队伍,管好下属、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科学合理地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三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参与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四是要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隋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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