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供电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得群众满意
2010-06-21 16:36: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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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6月20日,酒泉供电公司2009至201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揭晓,该公司71名在岗党员参加了民主测评,整体测评合格率达100%。
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始终坚持每年进行一次,并同党员日常管理、“创先争优”活动等相结合,实现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常态化管理。该公司根据《酒泉供电公司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各党支部在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甘肃省电力公司党内十项基本工作制度等条规的基础上,结合争做“四优”共产党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活动,并细化从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对照检查和民主评议。党支部和党小组则根据党员的个人自我评价、党内评议意见、群众反映和党员现实表现,对每个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综合分析和评价,按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或不合格党员的标准作出结论并写出评议意见。
同时,为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该公司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还开展了“创先争优”评选活动。公司上下形成了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局面,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始终坚持每年进行一次,并同党员日常管理、“创先争优”活动等相结合,实现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常态化管理。该公司根据《酒泉供电公司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各党支部在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甘肃省电力公司党内十项基本工作制度等条规的基础上,结合争做“四优”共产党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活动,并细化从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对照检查和民主评议。党支部和党小组则根据党员的个人自我评价、党内评议意见、群众反映和党员现实表现,对每个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综合分析和评价,按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或不合格党员的标准作出结论并写出评议意见。
同时,为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该公司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还开展了“创先争优”评选活动。公司上下形成了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局面,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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