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供电公司:“强廉治企”出实效
2010-02-25 16:10:51 来源:李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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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春节长假脚步渐远,金溪县供电公司及时开展 “强廉治企回头看”活动,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为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春节前,该公司深刻领会省公司党组纪检组、赣电纪[2010]1号《关于重申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务用车有关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管理到位,进一步完善了“用车审批制度”和“公车管理制度”,设立了汽车队长一职,以加强对司机和车辆的管理。根据工作和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安全、严格纪律,要求领导干部做到“四禁止两定期”。“四禁止”为禁止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禁止公车私用、禁止酒后驾车、禁止跑长途和载运来宾。对违反规定的,除补交相关费用外,视情节轻重,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两定期”为车辆定期维护、定期对驾驶技术的再学习和再培训。
春节前,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党组纪检组,赣电纪[2010]2号《转发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班子成员在2010年春节期间确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同时努力把为员工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员工,尤其深入到困难户员工中去,倾听员工呼声,解决员工实际困难,并着重解决好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在广大员工中树立了新一届班子的良好形象。
通联处:江西省金溪供电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
邮 编:344800
春节前,该公司深刻领会省公司党组纪检组、赣电纪[2010]1号《关于重申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务用车有关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管理到位,进一步完善了“用车审批制度”和“公车管理制度”,设立了汽车队长一职,以加强对司机和车辆的管理。根据工作和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安全、严格纪律,要求领导干部做到“四禁止两定期”。“四禁止”为禁止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禁止公车私用、禁止酒后驾车、禁止跑长途和载运来宾。对违反规定的,除补交相关费用外,视情节轻重,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两定期”为车辆定期维护、定期对驾驶技术的再学习和再培训。
春节前,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党组纪检组,赣电纪[2010]2号《转发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班子成员在2010年春节期间确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同时努力把为员工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员工,尤其深入到困难户员工中去,倾听员工呼声,解决员工实际困难,并着重解决好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在广大员工中树立了新一届班子的良好形象。
通联处:江西省金溪供电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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