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供电公司“三要八禁”共度廉洁年
2008-12-24 11:16: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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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通讯员闫明亮 赵康康报道 伴随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防止滋生年底腐败现象,江西抚州供电公司纪委制定并下发《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坚决禁止收送“红包”的通知》,以“三要八个严禁”规范干部员工的行为,使干部员工共度一个安全和谐的廉洁年。
三要为: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要提倡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三要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
八个严禁为: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和干股等;严禁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红包”; 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 严禁接受下属单位或部门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严禁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送财物;严禁用公款互相吃请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三要为: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要提倡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三要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
八个严禁为: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和干股等;严禁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红包”; 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 严禁接受下属单位或部门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严禁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送财物;严禁用公款互相吃请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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