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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供电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2008-09-10 14:04: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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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通讯员吴彦报道  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障职工身心健康,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近日,江西金溪供电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上级有关职工带薪休假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并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前提下,制订并出台了《金溪县供电公司职工带薪休假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明确规定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其具体标准是: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累计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同时,该管理办法还规定,享受年休假的员工在休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假,对这种员工单位将按照员工日工资的200%支付报酬。
    此次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推行,既体现了公司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理念,又充分调动了大伙工作的积极性,是“以人为本”理念和职工“体面劳动”的具体体现,是对劳动者休息权、对普通职工新期盼的尊重,对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和谐发展将意义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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