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供电推出党风廉政建设新举措
2008-03-31 15:02:09 来源:
A-
A+
电力18讯: 本网讯 通讯员 王化全 盛洋平报道 3月25日,从重庆江津供电局获悉,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经济手段激励和约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 提高拒腐防变自觉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江津供电局在全局中层领导干部中,全面实行党风廉政风险抵押金制度,实行有奖有罚的激励机制。这是该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江津供电局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重庆市电力公司领导干部从业行为“十条禁令”》 和《重庆市电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 制定出台了《江津供电局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该局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抵押金按考核年度解交、考核及奖惩兑付,交纳标准为部门、车间正职每人每年交纳2000元,副职每人每年交纳1000元。年终由局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如有违纪和不廉行为的,则没收其预交的风险抵押金,并按江津供电局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惩处;没有违纪和不廉行为的,获得与其所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对等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抵押金奖励。此举有效地促进了全体干部的勤政廉政行为,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江津供电局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重庆市电力公司领导干部从业行为“十条禁令”》 和《重庆市电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 制定出台了《江津供电局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该局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抵押金按考核年度解交、考核及奖惩兑付,交纳标准为部门、车间正职每人每年交纳2000元,副职每人每年交纳1000元。年终由局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如有违纪和不廉行为的,则没收其预交的风险抵押金,并按江津供电局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惩处;没有违纪和不廉行为的,获得与其所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对等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抵押金奖励。此举有效地促进了全体干部的勤政廉政行为,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