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业局走上街头宣传《物权法》
2007-10-10 15:36: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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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通讯员陈耀军报道 9月30日,福建厦门电业局部分窗口人员走上街头,同厦门市司法局、劳动局、海关等单位一起大力宣传即将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据悉,厦门电业局是厦门市五家法律进企业的示范单位之一,在实际工作中电业部门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每年要接触到大量的涉及多利益方面的法律问题,这就要求具体的工作人员要懂法,守法和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电网安全、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努力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同时也需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物权法,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环境。今年5月份,该局开办了职工法制学校,并请厦门大学民法教研室主任朱泉鹰教授为中高层管理团队专题讲授《物权法立法争议与新规定》。另一方面,该局积极参与厦门市政府主办的物权法普法活动,此次的宣传活动就是普法活动的一项内容。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物权法》是确认和调整财产关系的基础性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注意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也必将对电力事业发展和电力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意义。
据悉,厦门电业局是厦门市五家法律进企业的示范单位之一,在实际工作中电业部门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每年要接触到大量的涉及多利益方面的法律问题,这就要求具体的工作人员要懂法,守法和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电网安全、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努力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同时也需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物权法,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环境。今年5月份,该局开办了职工法制学校,并请厦门大学民法教研室主任朱泉鹰教授为中高层管理团队专题讲授《物权法立法争议与新规定》。另一方面,该局积极参与厦门市政府主办的物权法普法活动,此次的宣传活动就是普法活动的一项内容。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物权法》是确认和调整财产关系的基础性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注意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也必将对电力事业发展和电力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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