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化供电公司认真开展《青海省供用电条例》宣贯工作
2007-08-27 13:04: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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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青海省供用电条例》的颁布实施,对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电力工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日,黄化公司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已着手进行《条例》宣传月活动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公司对《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分为宣传、学习、自查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8月23日-8月30日),开展9月宣传月活动相关准备工作,积极与地方电视台、互联网+、《黄南报》等多家媒体联系,对《条例》的实施进行宣传和转载,对宣传月活动进行整体策划。并要求公司各单位组织对《条例》进行自学。 第二阶段(9月3日-9月10日),举办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再由中层管理人员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宣贯,引导员工准确执行《条例》,提高依法供电的自觉性。第三阶段(9月17日-9月30日),各单位结合《条例》进行自查自纠,明确权利和义务,规范自身行为,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并由企法部组织对《条例》的宣贯、自查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公司年初在黄南州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关于制定《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实施细则》”的提案已立案,近日,为了通过对《条例》的宣贯,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的常态机制,黄化公司多次与黄南州人大进行汇报沟通,促使该《实施细则》尽快出台,目前此项工作正在依照有关程序稳步推进。作者:石英慧
公司对《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分为宣传、学习、自查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8月23日-8月30日),开展9月宣传月活动相关准备工作,积极与地方电视台、互联网+、《黄南报》等多家媒体联系,对《条例》的实施进行宣传和转载,对宣传月活动进行整体策划。并要求公司各单位组织对《条例》进行自学。 第二阶段(9月3日-9月10日),举办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再由中层管理人员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宣贯,引导员工准确执行《条例》,提高依法供电的自觉性。第三阶段(9月17日-9月30日),各单位结合《条例》进行自查自纠,明确权利和义务,规范自身行为,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并由企法部组织对《条例》的宣贯、自查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公司年初在黄南州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关于制定《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实施细则》”的提案已立案,近日,为了通过对《条例》的宣贯,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的常态机制,黄化公司多次与黄南州人大进行汇报沟通,促使该《实施细则》尽快出台,目前此项工作正在依照有关程序稳步推进。作者:石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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