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农电“检企”共建合筑预防职务犯罪堤坝
2007-06-25 11:23:43 来源:吉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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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吉林省舒兰市农电有限公司和舒兰市检察院“检企”共建工作逐年深化,通过不断探索“检企”合作新方式、新路子,在双方协调联系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建立了共同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舒兰市农电有限公司重点围绕电力工程建设招投标、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供电服务、废旧物资处理和产权交易等环节中的危险点,主动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沟通配合,推出了一系列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的积极措施。并提出在从源头上加大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坚持把好 “教育”、“管理”和“监督”三道关口。
把好“教育关”,巩固党员和干部员工的思想道德防线。这个公司要求党员和干部员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公司党委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洁谈心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廉洁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种形式抓好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部室主任及供电所长等管理人员的廉洁教育工作,经常对全体职工打招呼、提要求、敲警钟。
把好“管理关”,规范秩序,堵塞漏洞,避免管理过程中出现因松懈和混乱而引发的腐败行为。这个公司结合企业内部开展的“六查六改进”和树立“四个概念”教育整顿活动,从上至下把廉政建设融于教育整顿活动之中和严格的管理之中,特别强调机关部室、基层供电所要按制度和规定程序办事,把经济业务活动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减少到最低限度。
把好“监督关”,用强有力的监督手段保证各项廉政建设规定落到实处。该公司党委切实做好事前及早预防、事中严格监督、事后深挖细查工作。由纪委全过程参与重大经济业务活动,对各项工程的建设签定廉政承诺书。通过企务公开、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等活动,把公司的经营活动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置于职工群众的公开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的发生。
把好招投标关,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工程设备等方面,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纪委全程参与,强化监督;成立电力设备大市场,为客户和设备厂家提供一个直接沟通和议价的平台,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严格执行一次投诉查实待岗等制度,严查员工在供电服务中违反“十个不准”、“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和优质服务“十项承诺”等行为;认真开展电价电费管理效能监察,坚决遏制电费抄核收和用电检查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实施用电业务流程再造,通过减少流程环节,实现集中管理,确保在受理和审批用户报装工程等过程中,不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
在“检企”联手分析预防工作形势,研究部署预防工作。舒兰市农电有限公司在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中把握活动的“着落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最大限度地杜绝违纪违法案件发生。把握活动的“切入点”,加大宣传力度,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强“检电”配合,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寻求活动的“闪光点”,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拓宽思路,多学习、多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有声有色地开展好活动,多出精品、出亮点,创出特色,达到好的教育效果。理顺活动的“结合点”,与检察机关保持密切沟通,通过建立联系走访、信息共享、法律咨询、监督检查、互聘监督员等形式,深化警示教育活动内涵,加快建立“检企”联合长效机制,共创活动最佳结合点,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
经过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与舒兰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加高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堤坝,实现了职工零犯罪目标,2006年,该公司被吉林供电公司评为“四好”领导班子,先后被省、市人民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吉林市“文明诚信窗口”等,保持了队伍的稳定和经济效益的逐年递增。(刘宪攀)
舒兰市农电有限公司重点围绕电力工程建设招投标、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供电服务、废旧物资处理和产权交易等环节中的危险点,主动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沟通配合,推出了一系列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的积极措施。并提出在从源头上加大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坚持把好 “教育”、“管理”和“监督”三道关口。
把好“教育关”,巩固党员和干部员工的思想道德防线。这个公司要求党员和干部员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公司党委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洁谈心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廉洁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种形式抓好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部室主任及供电所长等管理人员的廉洁教育工作,经常对全体职工打招呼、提要求、敲警钟。
把好“管理关”,规范秩序,堵塞漏洞,避免管理过程中出现因松懈和混乱而引发的腐败行为。这个公司结合企业内部开展的“六查六改进”和树立“四个概念”教育整顿活动,从上至下把廉政建设融于教育整顿活动之中和严格的管理之中,特别强调机关部室、基层供电所要按制度和规定程序办事,把经济业务活动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减少到最低限度。
把好“监督关”,用强有力的监督手段保证各项廉政建设规定落到实处。该公司党委切实做好事前及早预防、事中严格监督、事后深挖细查工作。由纪委全过程参与重大经济业务活动,对各项工程的建设签定廉政承诺书。通过企务公开、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等活动,把公司的经营活动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置于职工群众的公开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的发生。
把好招投标关,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工程设备等方面,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纪委全程参与,强化监督;成立电力设备大市场,为客户和设备厂家提供一个直接沟通和议价的平台,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严格执行一次投诉查实待岗等制度,严查员工在供电服务中违反“十个不准”、“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和优质服务“十项承诺”等行为;认真开展电价电费管理效能监察,坚决遏制电费抄核收和用电检查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实施用电业务流程再造,通过减少流程环节,实现集中管理,确保在受理和审批用户报装工程等过程中,不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
在“检企”联手分析预防工作形势,研究部署预防工作。舒兰市农电有限公司在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中把握活动的“着落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最大限度地杜绝违纪违法案件发生。把握活动的“切入点”,加大宣传力度,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强“检电”配合,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寻求活动的“闪光点”,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拓宽思路,多学习、多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有声有色地开展好活动,多出精品、出亮点,创出特色,达到好的教育效果。理顺活动的“结合点”,与检察机关保持密切沟通,通过建立联系走访、信息共享、法律咨询、监督检查、互聘监督员等形式,深化警示教育活动内涵,加快建立“检企”联合长效机制,共创活动最佳结合点,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
经过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与舒兰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加高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堤坝,实现了职工零犯罪目标,2006年,该公司被吉林供电公司评为“四好”领导班子,先后被省、市人民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吉林市“文明诚信窗口”等,保持了队伍的稳定和经济效益的逐年递增。(刘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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