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力集团积极推进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2006-10-27 11:30:55 来源:山东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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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济南讯 (李福来 王波)认真总结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查摆问题,制定措施,积极推进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这是10月20日召开的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调度会的重点内容。集团公司纪委书记李培林主持会议并讲话,公司总部相关的16个责任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分别对分管范围内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汇报。
李培林首先对前一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认识不足,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责任落实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投入的时间、人员、精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工作措施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二是自查自纠仍留有死角。个别单位没有按照集团公司党委 2006 19号文件的分工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个别干部职工抱有侥幸心理,对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不能向组织坦白交待。三是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力度不够大。
对于下一步工作,李培林作出部署,一是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在国家电网公司召开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上,刘振亚总经理再次强调,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部署,把防治商业贿赂贯穿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当前,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切实抓好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情况的总结。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搞好前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总结,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三是积极推进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意见,并对初步制定的《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积极提建议、广泛讨论,提出改进意见。
李培林首先对前一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认识不足,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责任落实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投入的时间、人员、精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工作措施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二是自查自纠仍留有死角。个别单位没有按照集团公司党委 2006 19号文件的分工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个别干部职工抱有侥幸心理,对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不能向组织坦白交待。三是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力度不够大。
对于下一步工作,李培林作出部署,一是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在国家电网公司召开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上,刘振亚总经理再次强调,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部署,把防治商业贿赂贯穿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当前,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切实抓好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情况的总结。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搞好前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总结,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三是积极推进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意见,并对初步制定的《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积极提建议、广泛讨论,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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