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力公司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2006-07-12 10:44:58 来源:湖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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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记者汪超英)记者从7月6日在汉召开的省电力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公司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得到了国家电网公司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据悉,早在4月中旬,省电力公司纪委就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通知》。6月2日,公司党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和工作重点。6月26日,公司党委又印发了《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从5月19日到6月20日,公司召开了三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公司党委也先后三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根据省电力公司党委的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认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查清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及对外经营、用电抄核收、基建单位参与工程投标等四个方面存在的不正当交易或商业贿赂行为。省电力公司纪委还出台了“四不、一处理”工作措施,鼓励、督促有关责任人主动说明情况;同时,积极配合地方司法检察机关,查处了几起有关商业贿赂的违法违纪案件,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到目前为止,公司系统已有部分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主动到纪检部门说明问题,并退出非法所得和不当收受的礼品礼金,有效地消除了隐患。
在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的基础上,省电力公司党委书记汤文全就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其重点包括: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过一次组织生活,集中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结合实际谈体会;要采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监狱、请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技术专家和管理专责,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有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湖北省电力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表”;各单位纪委要以本单位管钱、管物、管工程、管项目的人员为对象,进行以廉洁自律为主题的谈话;要对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及对外经营、用电抄核收等方面的信访件进行清理排查;要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设立举报箱。
另据悉,省电力公司近期还将组成四个审计组,在每个供电公司抽选一个县(市)供电公司进行审计。
据悉,早在4月中旬,省电力公司纪委就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通知》。6月2日,公司党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和工作重点。6月26日,公司党委又印发了《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从5月19日到6月20日,公司召开了三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公司党委也先后三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根据省电力公司党委的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认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查清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及对外经营、用电抄核收、基建单位参与工程投标等四个方面存在的不正当交易或商业贿赂行为。省电力公司纪委还出台了“四不、一处理”工作措施,鼓励、督促有关责任人主动说明情况;同时,积极配合地方司法检察机关,查处了几起有关商业贿赂的违法违纪案件,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到目前为止,公司系统已有部分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主动到纪检部门说明问题,并退出非法所得和不当收受的礼品礼金,有效地消除了隐患。
在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的基础上,省电力公司党委书记汤文全就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其重点包括: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过一次组织生活,集中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结合实际谈体会;要采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监狱、请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技术专家和管理专责,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有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湖北省电力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表”;各单位纪委要以本单位管钱、管物、管工程、管项目的人员为对象,进行以廉洁自律为主题的谈话;要对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及对外经营、用电抄核收等方面的信访件进行清理排查;要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设立举报箱。
另据悉,省电力公司近期还将组成四个审计组,在每个供电公司抽选一个县(市)供电公司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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