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供电局“快、严、细、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2006-07-13 13:34:39 来源:云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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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沈泽清
本网讯 近日,云南省红河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已经按预定计划完成了宣传动员、调查分析两个阶段的工作任务,顺利进入自查自纠阶段。
按照省公司的部署,红河供电局今年5月底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切实做到把此项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为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该局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抓实抓好。他们一是落实省公司部署突出一个“快”字,省公司有关电视电话会结束后,该局党委立即召开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组中心成员和基建工程、生产技术、营销、招标中心、监察审计等方面负责人认真学习和讨论省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专项治理的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供电服务4个重点方面和专项工作宣传动员、调查分析、自查自纠等5个阶段的不同内容,提出了要求,并成立了由局长刘静萍任组长、其他局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红河供电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二是在专项工作中始终坚持一个“严”字,在贯彻落实南网、省公司的专项工作部署原原本本转发、传达,不打折扣、不走样,每一个阶段该走的程序一个都不漏;对局属有关部门和各县级供电企业呈报的清单、报表一一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三是部署专项工作讲求一个“细”字,通过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专项工作推进计划”,对基本步骤及每一阶段的具体内容、工作目标、完成时间、要求等都一一进行了认真细化。四是抓专项工作注重一个“实”字。他们强化责任落实,在每一项工作任务中都明确了责任领导、检查督导部门和检查督导协作部门,做到了每一项工作有部门、有人抓并检查到位。
与此同时,该局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同 “廉洁自律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法律法规,并与当地检察院合作,向各党支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发放廉政勤政和预防职务犯罪读物,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等教育,对防微杜渐,建设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网讯 近日,云南省红河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已经按预定计划完成了宣传动员、调查分析两个阶段的工作任务,顺利进入自查自纠阶段。
按照省公司的部署,红河供电局今年5月底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切实做到把此项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为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该局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抓实抓好。他们一是落实省公司部署突出一个“快”字,省公司有关电视电话会结束后,该局党委立即召开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组中心成员和基建工程、生产技术、营销、招标中心、监察审计等方面负责人认真学习和讨论省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专项治理的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供电服务4个重点方面和专项工作宣传动员、调查分析、自查自纠等5个阶段的不同内容,提出了要求,并成立了由局长刘静萍任组长、其他局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红河供电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二是在专项工作中始终坚持一个“严”字,在贯彻落实南网、省公司的专项工作部署原原本本转发、传达,不打折扣、不走样,每一个阶段该走的程序一个都不漏;对局属有关部门和各县级供电企业呈报的清单、报表一一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三是部署专项工作讲求一个“细”字,通过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专项工作推进计划”,对基本步骤及每一阶段的具体内容、工作目标、完成时间、要求等都一一进行了认真细化。四是抓专项工作注重一个“实”字。他们强化责任落实,在每一项工作任务中都明确了责任领导、检查督导部门和检查督导协作部门,做到了每一项工作有部门、有人抓并检查到位。
与此同时,该局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同 “廉洁自律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法律法规,并与当地检察院合作,向各党支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发放廉政勤政和预防职务犯罪读物,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等教育,对防微杜渐,建设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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