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供电局对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
2006-06-07 17:05:49 来源:汉中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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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中央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近日,汉中供电局在继年初以来先后两次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的基础上,专门出台了《中共汉中供电局党委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局长董天仁为组长,党委书记常学锋、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赵铁民为副组长,局多个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的领导小组。与此同时,该局还召开专题会议,对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
会上,赵主席宣读了《中共汉中供电局党委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常书记作了动员报告,对全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司党组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汉中市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进行再安排和再部署,动员该局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深化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董局长主持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并按每个阶段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报告情况。
常书记在动员讲话中强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省公司部署安排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汉中局"35933"工程实现的重要措施,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内容,要做好思想发动,充分提高认识。通过多种活动形式,提高全体员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要突出"八查八纠"工作重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同时注重制度创新,把治理商业贿赂寓于各项经济活动之中,建立具有汉中供电局特色的防治商业贿赂的制度保障体系。
据了解,汉中局今年商业贿赂治理专项工作的重点是:工程建设招投标、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供电服务和产权交易等。6月10日前为制定方案,思想动员,学习提高阶段;9月30日前为自查自纠,查处案件阶段;11月10日前为整改规范阶段;11月3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会上,赵主席宣读了《中共汉中供电局党委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常书记作了动员报告,对全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司党组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汉中市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进行再安排和再部署,动员该局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深化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董局长主持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并按每个阶段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报告情况。
常书记在动员讲话中强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省公司部署安排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汉中局"35933"工程实现的重要措施,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内容,要做好思想发动,充分提高认识。通过多种活动形式,提高全体员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要突出"八查八纠"工作重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同时注重制度创新,把治理商业贿赂寓于各项经济活动之中,建立具有汉中供电局特色的防治商业贿赂的制度保障体系。
据了解,汉中局今年商业贿赂治理专项工作的重点是:工程建设招投标、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供电服务和产权交易等。6月10日前为制定方案,思想动员,学习提高阶段;9月30日前为自查自纠,查处案件阶段;11月10日前为整改规范阶段;11月3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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