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供电局加大安全用电宣传工作力度
中电新闻网 通讯员 谢静宜 郑悦锋 黄永强 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主席令第60号)第四条规定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常言道:勿以恶小而为之。违章用电窃电并非“小事一桩”,它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用电秩序,更重要的是严重危害了个人和他人的用电安全,如果造成他人财产的毁损,或导致他人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受侵害,行为人要承担民事乃至刑事上的责任。
斗智斗勇 捕获“电老鼠”
5月15日,广东电网江门恩平局江南所工作人员在江安开发区更换安装集抄系统计量表时,发现C区55号用户的计量表电度数值跳转异常,怀疑该用户有窃电行为。
为证实心中的猜想,工作人员马上到C区55号用户计量表前进行取证。经调查发现,该用户私自开启计量封印,用铜线将电表火线输入端和输出端短接,故意使计量表计量不准确,从而达到窃取电量的目的。工作人员对用户进行严肃批评,并指出他这种行为属于窃电行为,并要求他按国家规定补缴补交相应的电费和违约电费。然而在证据如山面前,用户不但拒绝承认窃电事实,而且扬言要挟 “谁敢处理就谁过不去。”现场情况就这样一直僵持着。
江南所负责人接报后,迅速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窃电现场,再次对用户的计量表进行测量及用专业技术分析,得出该用户私自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运行不精准的结论,存在窃电的意图。
在“铁证”面前,加上供电人员耐心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经过1个多时的工作,用户终于承认窃电行为事实,签字确认,同意到供电所接受相关处理。
一触即发 稻田里的“生死线”
近日,广东电网江门恩平局圣堂所在进行用电检查时,发现一起用户私拉电线灭鼠的事件。
据悉,该用户位于圣堂镇歇马管区旗岭村,他之所以私拉电线,是因为稻田老是老鼠出没,危害稻禾成长,于是就想了一个办法,把私拉的电线用一次性塑料杯以及竹棍固定,沿着水稻田周围路基,缠绕包围水稻田,随时通电,“用电灭鼠”。
私拉电线通电容易引发触电事故的危险,属于严禁行为。目前,在圣堂所的工作人员的现场督促下,被发现私拉电线的用户已即时自行整改,解除了电击人身不安全因素。
针对此次事件,该所将对农户进行一次专项的用电检查,对存在用电问题的用户,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用户整改。同时加大安全用电宣传工作力度,让群众全面认识私拉电线的危险性及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周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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