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路线下禁止焚烧桔梗 荆门市下发《通告》保护电力设施
2007-05-11 10:13: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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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雷 鹏 石 挺
本网讯 5月10日,湖北省荆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发《关于禁止在电力线下焚烧桔梗等危害电网安全行为的通告》,并印发1万份,张贴在大街小巷、田间地头,确保夏收期间"零跳闸",实现该市桔梗焚烧期间三年无跳闸事件目标。
《通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它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烧窑、烧荒;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凡违反上述规定,并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门根据《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规定,线路运行管理单位要加强线路巡视,并向沿线群众和油菜田户主加强宣传教育,做到一张通告送上门,一场电影放到村,一份安全协议签到户,一个电视短片深入人心,一份宣传资料表深情,共建平安供电安全线路。 《通告》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公民应自觉遵守电力法规,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做到县市包面,乡镇包片,村组包线,农户包杆(塔),一级抓一级,确保电网不受外力破坏。
《通告》还公布了举报电话"95598",凡检举揭发在线下焚烧桔梗的农户按罚款数的50%给予奖励,凡制止在线下焚烧桔梗并避免停电跳闸事故的一经查实,即通报表彰,并给予50至100元的奖励。
本网讯 5月10日,湖北省荆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发《关于禁止在电力线下焚烧桔梗等危害电网安全行为的通告》,并印发1万份,张贴在大街小巷、田间地头,确保夏收期间"零跳闸",实现该市桔梗焚烧期间三年无跳闸事件目标。
《通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它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烧窑、烧荒;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凡违反上述规定,并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门根据《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规定,线路运行管理单位要加强线路巡视,并向沿线群众和油菜田户主加强宣传教育,做到一张通告送上门,一场电影放到村,一份安全协议签到户,一个电视短片深入人心,一份宣传资料表深情,共建平安供电安全线路。 《通告》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公民应自觉遵守电力法规,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做到县市包面,乡镇包片,村组包线,农户包杆(塔),一级抓一级,确保电网不受外力破坏。
《通告》还公布了举报电话"95598",凡检举揭发在线下焚烧桔梗的农户按罚款数的50%给予奖励,凡制止在线下焚烧桔梗并避免停电跳闸事故的一经查实,即通报表彰,并给予50至1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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