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下林木隐患亟待清除
2006-11-17 15:12:35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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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都是“速生杨”惹的祸!
2005年7月28日17时20分,巩义市西村镇东村9组村民李玉忠在火西线旁砍伐树木时,由于该树梢超过导线高度,在拉倒树的过程中,树枝挂到高压线上,电击的火球把整棵树点燃,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芝田镇二电厂通往西村镇35千伏火西线发生跳闸,停电十多个小时。
今年6月15日,巩义市输电工程公司巡线员赵延涛在对矸石电厂至新中镇110千伏线路79―80段进行修剪树枝时,由于树梢离导线太近,险些酿成事故。
8月14日,一场大风使巩义市城东变电站至康店镇的主供高压线路35千伏城南线,出现了跳闸断电,造成多家用电户电器被烧毁,损失惨重。跳闸的原因是该线路12号线杆旁边的一片速生杨树在刮风时摆到了跳线上。
…………
上述事件,绝不是简单的外力破坏偶发事件,而是目前巩义市乃至全省、全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的必然反映。其祸首都是电力线下的树木,这些树木大多是速生杨。
线下树障何其多
9月21日,记者就此到巩义市采访。在市区孝义镇陇海花园西常城线7―8号杆间,记者看到上百棵速生杨几乎把高压线包围起来,多处树梢已经被高压电烧焦。在去芝田镇的途中,火新线经过处,有一片速生杨紧挨路边,许多树头处被电烧焦。站在巩义市二火电厂的南墙上,放眼东向东南向,35千伏的火西线、110伏的火新线、火巩线下的高压通道,成了高压线路集中地,树线交织,煞是吓人,树头上被电烧焦的枝叶,在微风中不停地颤抖。
巩义市供电局输电工程公司的副经理张向阳说,目前巩义市境内的高压输配电线路保护通道内,有6.8万多棵树木需要剪伐,其中50棵以上的树林就达100多处。
电力部门好无奈
生活离不开绿色,也离不开电能。每次因为树木触接电线而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或是树体所带高压电流伤及人畜,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同时也使电力企业无奈地卷入法律纠纷和经济赔偿之中。因为高压线的管护权不属于电力部门,所以只有在因树线矛盾造成大的停电事故后,电力部门才能“名正言顺”地砍伐或者修剪树木,否则,就算有再大的安全隐患,也很难引起树木管理者和树木所有者的重视。
2006年以来,巩义市因线下树障问题,造成10千伏以上输电线路跳闸60多次,经济损失百万元。巩义市电业局巡线班长李晓锋说,谁都知道高压线下种树是重大的安全隐患,就连线下种树的农林户也说在高压线下有树木的地里干活很害怕,更不要说巡线检修人员经常巡线了。遇到雷雨天气,看到导线与树梢之间放电,根本不敢靠近。上级安全部门经常督查要求消除这些隐患,不砍伐如果出了事故就是渎职,可如果砍了面临的将是被围攻、谩骂,甚至被扣车、扣人。
顽疾难除原因多
电力供应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难解的树线矛盾,也已成了极大的不安全因素之一。其原因首先是制度缺失。比如,电网建设需要占用一定土地,而现有法律法规却缺少对电网建设这一公用设施征地的明确规定,导致电网企业在进行电网建设时,容易在线路走廊和变电站的选址上与市政部门和群众产生冲突。
其次是法律“打架”。《电力法》第69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森林法》第32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林业部门和电力企业因所遵循的法律冲突而产生矛盾成为必然。
再次是执法缺位。电力政企分开后,形成发改委或经贸委等部门行使政府管电职能,电力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框架。电力企业作为电力设施的产权人,虽有保护之心,却乏保护之力。公安部门只负责既成事实的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的查处,对没有造成客观后果的违法或隐性破坏行为并无行之有效的办法。
最后是各部门协调不力。树线矛盾涉及部门众多,各部门各自为政,恪守本行业的法律法规,而没有紧绷安全用电这根弦。
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理顺电力管理机制,强化电力行政执法,及早清除安全隐患,建立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绿色通道,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本报记者高勇 刘哲
2005年7月28日17时20分,巩义市西村镇东村9组村民李玉忠在火西线旁砍伐树木时,由于该树梢超过导线高度,在拉倒树的过程中,树枝挂到高压线上,电击的火球把整棵树点燃,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芝田镇二电厂通往西村镇35千伏火西线发生跳闸,停电十多个小时。
今年6月15日,巩义市输电工程公司巡线员赵延涛在对矸石电厂至新中镇110千伏线路79―80段进行修剪树枝时,由于树梢离导线太近,险些酿成事故。
8月14日,一场大风使巩义市城东变电站至康店镇的主供高压线路35千伏城南线,出现了跳闸断电,造成多家用电户电器被烧毁,损失惨重。跳闸的原因是该线路12号线杆旁边的一片速生杨树在刮风时摆到了跳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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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件,绝不是简单的外力破坏偶发事件,而是目前巩义市乃至全省、全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的必然反映。其祸首都是电力线下的树木,这些树木大多是速生杨。
线下树障何其多
9月21日,记者就此到巩义市采访。在市区孝义镇陇海花园西常城线7―8号杆间,记者看到上百棵速生杨几乎把高压线包围起来,多处树梢已经被高压电烧焦。在去芝田镇的途中,火新线经过处,有一片速生杨紧挨路边,许多树头处被电烧焦。站在巩义市二火电厂的南墙上,放眼东向东南向,35千伏的火西线、110伏的火新线、火巩线下的高压通道,成了高压线路集中地,树线交织,煞是吓人,树头上被电烧焦的枝叶,在微风中不停地颤抖。
巩义市供电局输电工程公司的副经理张向阳说,目前巩义市境内的高压输配电线路保护通道内,有6.8万多棵树木需要剪伐,其中50棵以上的树林就达100多处。
电力部门好无奈
生活离不开绿色,也离不开电能。每次因为树木触接电线而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或是树体所带高压电流伤及人畜,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同时也使电力企业无奈地卷入法律纠纷和经济赔偿之中。因为高压线的管护权不属于电力部门,所以只有在因树线矛盾造成大的停电事故后,电力部门才能“名正言顺”地砍伐或者修剪树木,否则,就算有再大的安全隐患,也很难引起树木管理者和树木所有者的重视。
2006年以来,巩义市因线下树障问题,造成10千伏以上输电线路跳闸60多次,经济损失百万元。巩义市电业局巡线班长李晓锋说,谁都知道高压线下种树是重大的安全隐患,就连线下种树的农林户也说在高压线下有树木的地里干活很害怕,更不要说巡线检修人员经常巡线了。遇到雷雨天气,看到导线与树梢之间放电,根本不敢靠近。上级安全部门经常督查要求消除这些隐患,不砍伐如果出了事故就是渎职,可如果砍了面临的将是被围攻、谩骂,甚至被扣车、扣人。
顽疾难除原因多
电力供应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难解的树线矛盾,也已成了极大的不安全因素之一。其原因首先是制度缺失。比如,电网建设需要占用一定土地,而现有法律法规却缺少对电网建设这一公用设施征地的明确规定,导致电网企业在进行电网建设时,容易在线路走廊和变电站的选址上与市政部门和群众产生冲突。
其次是法律“打架”。《电力法》第69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森林法》第32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林业部门和电力企业因所遵循的法律冲突而产生矛盾成为必然。
再次是执法缺位。电力政企分开后,形成发改委或经贸委等部门行使政府管电职能,电力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框架。电力企业作为电力设施的产权人,虽有保护之心,却乏保护之力。公安部门只负责既成事实的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的查处,对没有造成客观后果的违法或隐性破坏行为并无行之有效的办法。
最后是各部门协调不力。树线矛盾涉及部门众多,各部门各自为政,恪守本行业的法律法规,而没有紧绷安全用电这根弦。
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理顺电力管理机制,强化电力行政执法,及早清除安全隐患,建立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绿色通道,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本报记者高勇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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