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公司全面施行输电线路通道管理规定
2006-07-26 11:01: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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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供稿:张海军
本网讯 7月18日,省电力公司在宿迁市召开“输电线路通道管理规定(试行)”宣传贯彻会,标志着为全面掌握输电线路通道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输电线路通道内外可能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各种危险源,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而制定出台的“江苏省电力公司输电线路通道管理规定”全面施行。
该规定共8章42条,对省、市、县公司各相关部门和输电线路运行工区、通道管理第一责任人等的职责作了具体规定。该规定强调,坚持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实行省公司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管理网络,成立护线组织。规定对线路设施通道安全保障与危险处置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根据输电线路通道危险源的危急程度和发展趋势将其分为I类、II类和III类危险源,并针对不同危险源规定了不同的处置管理方式。
本网讯 7月18日,省电力公司在宿迁市召开“输电线路通道管理规定(试行)”宣传贯彻会,标志着为全面掌握输电线路通道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输电线路通道内外可能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各种危险源,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而制定出台的“江苏省电力公司输电线路通道管理规定”全面施行。
该规定共8章42条,对省、市、县公司各相关部门和输电线路运行工区、通道管理第一责任人等的职责作了具体规定。该规定强调,坚持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实行省公司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管理网络,成立护线组织。规定对线路设施通道安全保障与危险处置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根据输电线路通道危险源的危急程度和发展趋势将其分为I类、II类和III类危险源,并针对不同危险源规定了不同的处置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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