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政府为电网开通“安全走廊”
2006-03-14 11:21:02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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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针对进入春季天气回暖,绿化种植和基本建设开始全面展开的实际,近日,山东青州市政府出台相关措施,有效防止了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法建设及违法种植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该市电网的安全运行,保护了国家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青州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措施,主要依据《规划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确定了电力主管部门对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的主体地位,同时要求公安、国土、规划、园林、农业、林业、建设部门和镇、街道要密切配合。
出台的相关措施内容包括:明确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的范围,详细界定涉及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等情况下的安全距离;各镇、街道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落实责任,负责辖区内电力线路防护区的整治工作;国土、规划、建设部门和镇、街道严格规划审查,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一律不得批准兴建建筑物、构筑物;园林、农业、林业、电力主管部门,做好电力设施、林业、城市、镇和街道绿化建设的协调工作,避免树木或其他高杆植物危及电力线路安全,保证电力线路正常运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一定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工挖和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药品行为,以及堆放植物、桔杆等易燃烧物行为。(蔡鹏 扈本法)
据悉,青州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措施,主要依据《规划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确定了电力主管部门对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的主体地位,同时要求公安、国土、规划、园林、农业、林业、建设部门和镇、街道要密切配合。
出台的相关措施内容包括:明确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的范围,详细界定涉及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等情况下的安全距离;各镇、街道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落实责任,负责辖区内电力线路防护区的整治工作;国土、规划、建设部门和镇、街道严格规划审查,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一律不得批准兴建建筑物、构筑物;园林、农业、林业、电力主管部门,做好电力设施、林业、城市、镇和街道绿化建设的协调工作,避免树木或其他高杆植物危及电力线路安全,保证电力线路正常运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一定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工挖和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药品行为,以及堆放植物、桔杆等易燃烧物行为。(蔡鹏 扈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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