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供电公司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确保电网迎峰过冬
2007-11-29 11:07: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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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2007年11月7日18时09分,由西宁公司送电工区管辖的110KV景小线II回线路68#―69# 档A相(左相)导线,由于丹拉过境公路需要占地,村民需要搬迁.在搬迁的过程中,城北区毛胜寺村民马某.在使用吊车拆迁房屋楼板时,盲目施工,至使吊车吊臂上的钢丝绳碰触到左相导线上,造成该导线烧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余元。公司保卫部及时会同西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此次事故进行追赔工作,由于马某.未有尝还能力,此人以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针对目前西宁城建项目多部分施工单位野蛮作业等情况,西宁公司按照“强化运行管理,提高巡视质量”的原则,在扎实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的同时,基层相关单位积极部署,扎实排查,积极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外力对电力设施的破坏。近年来,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犯罪虽经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但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犯罪仍然比较猖獗,不仅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据不完全统计, 2007年1月至10月,西宁地区电力设施被破坏、盗窃案件共发生96起,其中盗割电力线路21311余米,电力电缆1675米,偷盗高压线路铁塔塔材132块,被破坏、盗窃变压器26台,造成经济损失达100余万元。
今年西宁公司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变电站、开闭所周围和电力线路沿线的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和乡镇、村组织群众进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依靠当地政府,发动当地群众,组织群众开展义务巡线、护线工作,发挥群防、群护作用。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检举、揭发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或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因巡线不到位和未及时消缺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电网迎峰过冬。
作者:赵战英
今年西宁公司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变电站、开闭所周围和电力线路沿线的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和乡镇、村组织群众进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依靠当地政府,发动当地群众,组织群众开展义务巡线、护线工作,发挥群防、群护作用。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检举、揭发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或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因巡线不到位和未及时消缺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电网迎峰过冬。
作者:赵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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