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供电及早做好防雷防汛工作
2008-04-28 16:22: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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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通讯员 辜文金 报道 4月16日,重庆江津供电公司全面安排部署落实2008年防雷、防汛工作,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确保电力自身安全生产和工农业生产可靠用电。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办法(试行)》及《防汛检查大纲》,及时调整充实防雷防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加强防雷防汛工作的领导,落实防雷防汛的各项工作责任,早日安排落实好雷电汛期值班表人员及通讯联系方式,实行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及早制定防雷防汛工作方案和电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重点保证变电站、杆塔基础、重要电力设施和输电线路的防雷防汛安全,以及灾区抗洪抢险的电力供应,落实防雷抗洪抢险队伍,开展防雷防汛演习,提高防雷抗洪抢险能力,保证汛期电网安全运行。
认真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防汛检查大纲》要求,组织开展防雷防汛检查,特别要结合历年汛情和本地区电网设备情况,对重要变电站、输电线路的防洪沟、堡坎、围墙、杆塔基础等部位,处于低洼地带的库房、配电设备等生产设施。对防雷防汛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落实整改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应充分考虑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及社会方面等复杂原因给防雷防汛工作带来的困难,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协商解决并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在防雷雨汛期到来前将隐患和缺陷处理完毕或得以有效掌控。自查工作要求于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公司防汛办公室将在5月30日前对各车间防雷防汛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各车间应于5月7日前将防雷防汛检查及落实整治情况、本单位防汛防雷重点部位报公司防雷防汛办公室备案。
充分准备防雷防汛所需物资,要根据防汛工作的需要及2007年防汛经验教训,扎实落实防汛资金,按照公司防汛管理制度配足防雷防汛通用物资、抢险机具及设备,进行清理归类,建立和完善物资台账,并落实专人保管,5月20日前将物资清册报公司防汛办公室备案。
严格执行雷雨汛期防雷防汛信息报送制度,从6月30日始至9月30日止,各车间应在每周四中午12点前,通过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向公司防雷防汛办公室报送本周本地区雷电汛情、雨情、灾情及所在流域洪水信息,掌握所辖电力设施受损情况、经济损失情况及抗洪抢险情况等,建立紧急情况下信息即时报告制度。一旦出现雷电汛情,由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决定及时启动防洪防汛安全预案。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办法(试行)》及《防汛检查大纲》,及时调整充实防雷防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加强防雷防汛工作的领导,落实防雷防汛的各项工作责任,早日安排落实好雷电汛期值班表人员及通讯联系方式,实行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及早制定防雷防汛工作方案和电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重点保证变电站、杆塔基础、重要电力设施和输电线路的防雷防汛安全,以及灾区抗洪抢险的电力供应,落实防雷抗洪抢险队伍,开展防雷防汛演习,提高防雷抗洪抢险能力,保证汛期电网安全运行。
认真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防汛检查大纲》要求,组织开展防雷防汛检查,特别要结合历年汛情和本地区电网设备情况,对重要变电站、输电线路的防洪沟、堡坎、围墙、杆塔基础等部位,处于低洼地带的库房、配电设备等生产设施。对防雷防汛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落实整改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应充分考虑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及社会方面等复杂原因给防雷防汛工作带来的困难,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协商解决并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在防雷雨汛期到来前将隐患和缺陷处理完毕或得以有效掌控。自查工作要求于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公司防汛办公室将在5月30日前对各车间防雷防汛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各车间应于5月7日前将防雷防汛检查及落实整治情况、本单位防汛防雷重点部位报公司防雷防汛办公室备案。
充分准备防雷防汛所需物资,要根据防汛工作的需要及2007年防汛经验教训,扎实落实防汛资金,按照公司防汛管理制度配足防雷防汛通用物资、抢险机具及设备,进行清理归类,建立和完善物资台账,并落实专人保管,5月20日前将物资清册报公司防汛办公室备案。
严格执行雷雨汛期防雷防汛信息报送制度,从6月30日始至9月30日止,各车间应在每周四中午12点前,通过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向公司防雷防汛办公室报送本周本地区雷电汛情、雨情、灾情及所在流域洪水信息,掌握所辖电力设施受损情况、经济损失情况及抗洪抢险情况等,建立紧急情况下信息即时报告制度。一旦出现雷电汛情,由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决定及时启动防洪防汛安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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