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供电公司疏而不漏保护电力设施
2008-01-11 15:03: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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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安全、持续、可靠的供电和社会经济发展及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但屡打不穷的电力设施盗窃破坏案件,不仅影响电力的安全运行,还严重危害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河南省新郑市供电公司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用扎实的工作和不懈的努力铸就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防线,打造坚强电网,助推新郑经济发展。
齐抓共管,防护网打造密不透风
2006年5月,新郑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文件,明确要求各单位与电力企业密切配合,完善政企合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
随后,市政府召集公安、林业、园林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与供电部门进行座谈,针对线树矛盾、违章建房引起的电力设施被损坏等问题进行现场调研,为有效解决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电力设施被损坏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7年6月,华阳寨的线路问题出现了阻碍,工程一度耽搁,后来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共同协调,对该村村民代表进行了耐心的教育和协商,最终问题得到顺利地解决。
宣传深入人心才能事半功倍。公司常年以传单、墙体瓷砖宣传画、墙体文字和送电影下乡活动等多种形式到各乡镇农村进行宣传,给群众讲解电力设施保护的重大意义、法律条例及安全用电基本常识。每年都在市中心广场设立咨询台、展板,以鲜活的图片事例警示人们破坏设施造成的严重后果。
通过综合治理,全市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保护电力设施工作新格局,形成了电力设施安全有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有序的新局面。
警电联手,不法分子无处遁形
多年来,新郑供电公司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对盗窃电力设施和窃电行为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打击,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效。2005年的12月3 日凌晨4点,在薛店镇小马庄岗周东台区,公安干警当场抓获了3名盗窃电力变压器的盗贼,挽回经济损失十余万元,保护了电力设施,也保证了村民的正常用电。
新郑市公安局驻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的干警长年奔波在各乡村,查处盗窃电力设施和窃电行为,解决线树、违章建房等矛盾。每年的元旦、春节是电力设施被盗和窃电犯罪的高发期,每到这个时候他们就组成夜巡队,24小时对各个台区进行巡逻,有效的震慑了犯罪分子,降低了犯罪机率,保证了节日期间的安全可靠供电。
同时,公司将考核与职工工资挂钩,严格奖惩,辖区内丢一台变压器扣8分,丢失线路一档扣1分。不仅如此,一些村干部和电工也自发组织夜间巡逻,加入到保护电力设施的队伍,共同维护电网的安全运行。
土洋结合,技术防范成效显著
长葛市大周镇小冶炼厂较多,特别是某些不法商户专门回收窃贼偷盗的电线和变压器等,给窃贼提供了销赃的可乘之机。一个100千伏安的变压器仅铜芯就能卖一万多元,所以变压器被盗几率相对于线路较高。
针对这种情况,除了与公安部门积极配合进行查处外,公司还采取技术防范措施:一是焊接法,将变压器底部与台架焊牢固,或者将变压器上的螺丝焊牢固,或者加焊角铁,增大变压器与台架的焊接面,让不法分子知难而退;二是换螺丝法,将普通的六棱形螺丝改为多面防盗螺丝,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使窃贼无从下手;三是采用新技术,安装新设备。公司在5个供电所的35个偏僻村庄安装了远红外报警装置,一旦出现盗窃现象,在第一时间内会以短信和电话的形式通知该辖区供电所,以便他们迅速及时处理。
由于远红外报警装置投入较大,一些村电工就地取材,发明了土法防盗。新郑市梨河镇老观李村电工李宏伟利用废旧蓄电池、继电器和喇叭发明了防盗器,将喇叭接入离变压器较近且长期有人的一户居民家中,遇到停电情况,喇叭就响,以便于迅速出来查看,有效地防止了变压器被盗。鉴于农村排灌变压器丢失较多,针对排灌等临时用电,有的村电工还发明了“移动式变压器”。大家齐动脑,土洋结合,从多个角度想办法,有的放矢,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全民联动,责任在肩保平安
梨河供电所所长李宏杰告诉村干部:“供电部门给我们装上变压器,让我们用上亮堂堂的电,我们有责任看好它,不能让它丢了,丢了它就等于把我们的好日子丢了”。每年年初公司都要与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各供电所与村委会、村电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双方签订协议,遇到丢失,村上要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再次丢失村里要全部承担责任。责任书的签订再加上严格的奖惩,增强了村民的自觉保护意识,让农村电工和村干部自觉主动履行职责,各村都组成电力设施保护小组,不间断地在夜间进行巡视,形成了村民自发保护电力设施的和谐环境。
新郑市和庄镇大孙台区变压器被盗后,村里自觉承担了百分之三十赔偿。新变压器装上后,村民们都提高了警惕,不到一星期,又突然停电了,村民们迅速跑出来查看,在变压器旁将正在搬运变压器、实施盗窃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团
齐抓共管,防护网打造密不透风
2006年5月,新郑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文件,明确要求各单位与电力企业密切配合,完善政企合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
随后,市政府召集公安、林业、园林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与供电部门进行座谈,针对线树矛盾、违章建房引起的电力设施被损坏等问题进行现场调研,为有效解决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电力设施被损坏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7年6月,华阳寨的线路问题出现了阻碍,工程一度耽搁,后来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共同协调,对该村村民代表进行了耐心的教育和协商,最终问题得到顺利地解决。
宣传深入人心才能事半功倍。公司常年以传单、墙体瓷砖宣传画、墙体文字和送电影下乡活动等多种形式到各乡镇农村进行宣传,给群众讲解电力设施保护的重大意义、法律条例及安全用电基本常识。每年都在市中心广场设立咨询台、展板,以鲜活的图片事例警示人们破坏设施造成的严重后果。
通过综合治理,全市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保护电力设施工作新格局,形成了电力设施安全有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有序的新局面。
警电联手,不法分子无处遁形
多年来,新郑供电公司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对盗窃电力设施和窃电行为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打击,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效。2005年的12月3 日凌晨4点,在薛店镇小马庄岗周东台区,公安干警当场抓获了3名盗窃电力变压器的盗贼,挽回经济损失十余万元,保护了电力设施,也保证了村民的正常用电。
新郑市公安局驻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的干警长年奔波在各乡村,查处盗窃电力设施和窃电行为,解决线树、违章建房等矛盾。每年的元旦、春节是电力设施被盗和窃电犯罪的高发期,每到这个时候他们就组成夜巡队,24小时对各个台区进行巡逻,有效的震慑了犯罪分子,降低了犯罪机率,保证了节日期间的安全可靠供电。
同时,公司将考核与职工工资挂钩,严格奖惩,辖区内丢一台变压器扣8分,丢失线路一档扣1分。不仅如此,一些村干部和电工也自发组织夜间巡逻,加入到保护电力设施的队伍,共同维护电网的安全运行。
土洋结合,技术防范成效显著
长葛市大周镇小冶炼厂较多,特别是某些不法商户专门回收窃贼偷盗的电线和变压器等,给窃贼提供了销赃的可乘之机。一个100千伏安的变压器仅铜芯就能卖一万多元,所以变压器被盗几率相对于线路较高。
针对这种情况,除了与公安部门积极配合进行查处外,公司还采取技术防范措施:一是焊接法,将变压器底部与台架焊牢固,或者将变压器上的螺丝焊牢固,或者加焊角铁,增大变压器与台架的焊接面,让不法分子知难而退;二是换螺丝法,将普通的六棱形螺丝改为多面防盗螺丝,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使窃贼无从下手;三是采用新技术,安装新设备。公司在5个供电所的35个偏僻村庄安装了远红外报警装置,一旦出现盗窃现象,在第一时间内会以短信和电话的形式通知该辖区供电所,以便他们迅速及时处理。
由于远红外报警装置投入较大,一些村电工就地取材,发明了土法防盗。新郑市梨河镇老观李村电工李宏伟利用废旧蓄电池、继电器和喇叭发明了防盗器,将喇叭接入离变压器较近且长期有人的一户居民家中,遇到停电情况,喇叭就响,以便于迅速出来查看,有效地防止了变压器被盗。鉴于农村排灌变压器丢失较多,针对排灌等临时用电,有的村电工还发明了“移动式变压器”。大家齐动脑,土洋结合,从多个角度想办法,有的放矢,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全民联动,责任在肩保平安
梨河供电所所长李宏杰告诉村干部:“供电部门给我们装上变压器,让我们用上亮堂堂的电,我们有责任看好它,不能让它丢了,丢了它就等于把我们的好日子丢了”。每年年初公司都要与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各供电所与村委会、村电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双方签订协议,遇到丢失,村上要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再次丢失村里要全部承担责任。责任书的签订再加上严格的奖惩,增强了村民的自觉保护意识,让农村电工和村干部自觉主动履行职责,各村都组成电力设施保护小组,不间断地在夜间进行巡视,形成了村民自发保护电力设施的和谐环境。
新郑市和庄镇大孙台区变压器被盗后,村里自觉承担了百分之三十赔偿。新变压器装上后,村民们都提高了警惕,不到一星期,又突然停电了,村民们迅速跑出来查看,在变压器旁将正在搬运变压器、实施盗窃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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