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供电职工私车纳入安全管理
2007-06-08 09:23:59 来源:山东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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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高密讯 (韦志东 郭栋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山东省高密供电公司大处着眼,细处入手,认真推行精细化管理。他们在严管公车安全的基础上,将职工私家车辆纳入安全管理范围,进一步强化了交通安全管理,努力确保安全管理的可控、在控。
高密供电公司出台了《私家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安监部、运输公司和职工所在部门分别负有监督检查、事故考核、安全行车教育、保险办理及证件审验督办、行车安全指导、查禁违章行车等职责。该公司规定职工私家车辆购置后应在公司登记建档,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私家车主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私家车辆安全管理负责。
高密供电公司出台了《私家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安监部、运输公司和职工所在部门分别负有监督检查、事故考核、安全行车教育、保险办理及证件审验督办、行车安全指导、查禁违章行车等职责。该公司规定职工私家车辆购置后应在公司登记建档,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私家车主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私家车辆安全管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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