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反思 筑牢安全防线
2007-05-10 10:21:55 来源:贵州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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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兴义供电局局长 刘国权
贵州省兴仁“3・26”事故令人发指,让人心寒,回想整个事故演变过程让人触目惊心。这种多环节、多层面、多专业的违章,暴露出了兴仁局安全管理极度混乱、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谈漠、管理人员职责不清等问题。兴义市电力公司“1・11”事故当时分析是6个环节出问题,兴仁局“3・26”事故分析时说有9个环节,我觉得还有更多环节存在问题。
这几年时间里,兴供分别发生了人员事故、设备事故、电网事故。为什么事故频发而没有得到遏制?为什么没有从中汲取应该得到的教训呢?我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兴仁“3・26”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安全生产对于局领导这一层面来说主要是管理层面上的,因为我们不能取代各职能部门尤其是生产、安监部门去做实际工作。过去说安全生产要月月讲、天天讲,但现在我认识到这还不够,我们还要天天做、天天抓。在抓落实、抓环节、抓日常化上下功夫,要抓出成效。各部门负责人作为部门第一责任人,也要反思得到的教训是什么,能不能从这几年所出的这些事故的各个环节中,找出整改的思路和措施。
通过对“3・26”事故的深刻反思,要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深刻反思,查找自身的问题,主要是履行职责的情况。就兴仁“3・26”事故来说,当时安监科长到现场后就参与救人离开了事故现场,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失职,就是一种典型的职责不清,给事故后出现了若干做假行为创造了条件,造成事故调查难度的增加、造成了更多人员因怕承担责任而作假被处理,造成了我局形象的严重受损。只有通过结合自己本职工作的分析,才能挖出深层次的原因,才能让责任人受教训,才能让员工受教育、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做到安全生产。
二、要加强人员管理。此次事故反映出各级人员管理的失职。首先是人员配置、培训不到位、不合理。事故调查中我们发现几个责任人上岗安排不合理,对岗位工作职责不熟悉等情况。不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安排上岗,而安排上岗后又不加强培训、管理,这其实就是领导不负责任的具体表现。第二是劳动纪律松懈。这个问题很严重,劳动纪律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劳动纪律都管不好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第三是规章制度执行不力。这个问题不但在兴仁局存在,在各县级供电企业都普遍存在。
三、要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这次事故暴露出我们员工“四不伤害”意识谈漠,这种现象是我们下一步安全文化建立的巨大障碍。今后要强化员工爱岗敬业教育、同时也要加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倡导员工要敢于和危及自己、危及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做斗争,对这种员工要进行重奖,要在局系统大力倡导关心自己安全也关心他人安全的思想。
四、加强县级供电规章制度的管理。各部门要全面清理县级供电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要对他们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清理。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让下面的工作“两张皮”,这一点要各部门要把好关口。
五、要加大对县级供电企业监督指导工作的力度。今后我们领导班子成员到县级供电企业一定要到一线班组,我们要从一线员工口中了解情况,如有没有开展安全教育,怎么开展安全教育的等,并以此作为考核依据。在指出县级供电企业存在问题的同时,要尽量帮助他们找出解决方法。
六、要加大对安全过程的管理力度。在严格执行制度的同时,要加大重奖重罚的力度,管理部门要在过程上下功夫,不要怕得罪人,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使安全目标责任制能真正落到实处。
贵州省兴仁“3・26”事故令人发指,让人心寒,回想整个事故演变过程让人触目惊心。这种多环节、多层面、多专业的违章,暴露出了兴仁局安全管理极度混乱、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谈漠、管理人员职责不清等问题。兴义市电力公司“1・11”事故当时分析是6个环节出问题,兴仁局“3・26”事故分析时说有9个环节,我觉得还有更多环节存在问题。
这几年时间里,兴供分别发生了人员事故、设备事故、电网事故。为什么事故频发而没有得到遏制?为什么没有从中汲取应该得到的教训呢?我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兴仁“3・26”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安全生产对于局领导这一层面来说主要是管理层面上的,因为我们不能取代各职能部门尤其是生产、安监部门去做实际工作。过去说安全生产要月月讲、天天讲,但现在我认识到这还不够,我们还要天天做、天天抓。在抓落实、抓环节、抓日常化上下功夫,要抓出成效。各部门负责人作为部门第一责任人,也要反思得到的教训是什么,能不能从这几年所出的这些事故的各个环节中,找出整改的思路和措施。
通过对“3・26”事故的深刻反思,要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深刻反思,查找自身的问题,主要是履行职责的情况。就兴仁“3・26”事故来说,当时安监科长到现场后就参与救人离开了事故现场,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失职,就是一种典型的职责不清,给事故后出现了若干做假行为创造了条件,造成事故调查难度的增加、造成了更多人员因怕承担责任而作假被处理,造成了我局形象的严重受损。只有通过结合自己本职工作的分析,才能挖出深层次的原因,才能让责任人受教训,才能让员工受教育、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做到安全生产。
二、要加强人员管理。此次事故反映出各级人员管理的失职。首先是人员配置、培训不到位、不合理。事故调查中我们发现几个责任人上岗安排不合理,对岗位工作职责不熟悉等情况。不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安排上岗,而安排上岗后又不加强培训、管理,这其实就是领导不负责任的具体表现。第二是劳动纪律松懈。这个问题很严重,劳动纪律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劳动纪律都管不好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第三是规章制度执行不力。这个问题不但在兴仁局存在,在各县级供电企业都普遍存在。
三、要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这次事故暴露出我们员工“四不伤害”意识谈漠,这种现象是我们下一步安全文化建立的巨大障碍。今后要强化员工爱岗敬业教育、同时也要加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倡导员工要敢于和危及自己、危及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做斗争,对这种员工要进行重奖,要在局系统大力倡导关心自己安全也关心他人安全的思想。
四、加强县级供电规章制度的管理。各部门要全面清理县级供电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要对他们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清理。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让下面的工作“两张皮”,这一点要各部门要把好关口。
五、要加大对县级供电企业监督指导工作的力度。今后我们领导班子成员到县级供电企业一定要到一线班组,我们要从一线员工口中了解情况,如有没有开展安全教育,怎么开展安全教育的等,并以此作为考核依据。在指出县级供电企业存在问题的同时,要尽量帮助他们找出解决方法。
六、要加大对安全过程的管理力度。在严格执行制度的同时,要加大重奖重罚的力度,管理部门要在过程上下功夫,不要怕得罪人,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使安全目标责任制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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