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网公司出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2007-03-15 11:42: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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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记者 武瑜)近日,贵州电网公司出台《贵州电网公司2007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充分体现了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关注结果,注重过程”的原则。
公司制定的这个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公司与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该办法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按结果与过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管理。生产运行单位及贵州送变电工程公司结果考核标准分为40分,过程考核标准分为60分;其他单位结果考核标准分为50分,过程考核标准分为50分。结果考核得分24分及以上和总考核得分60分及以上同时满足时,按实得分计算;结果考核得分24分以下或总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实得总分按0分计。
该办法明确:公司所属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得分是公司进行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的首要参考条件。如发生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事故及以下事故,一年内发生两起及以上人员责任事故的,或所辖农电、多经企业发生生产性人身死亡事故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如发生隐瞒事故、违规降低事故定性等级、违规确定事故归属、违规不报等情况,除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外,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中增加扣减分数。
公司制定的这个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公司与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该办法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按结果与过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管理。生产运行单位及贵州送变电工程公司结果考核标准分为40分,过程考核标准分为60分;其他单位结果考核标准分为50分,过程考核标准分为50分。结果考核得分24分及以上和总考核得分60分及以上同时满足时,按实得分计算;结果考核得分24分以下或总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实得总分按0分计。
该办法明确:公司所属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得分是公司进行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的首要参考条件。如发生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事故及以下事故,一年内发生两起及以上人员责任事故的,或所辖农电、多经企业发生生产性人身死亡事故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如发生隐瞒事故、违规降低事故定性等级、违规确定事故归属、违规不报等情况,除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外,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中增加扣减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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