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供电局五条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2007-01-16 10:29: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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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记者 李盛昌)为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更好地抓好安全生产,近日,贵州省六盘水供电局出台了《关于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的规定》,明确了对安全生产违章的查处方式和处罚力度,现场违章被查处者一次最高将受到3000元的罚款。
该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的具体做法有:一是成立违章纠察队,开展现场安全监督和违章纠察。纠察队按照《六盘水供电局违章纠察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二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力度,重处违章行为,特别是对无票工作和无票操作、应挂接地线的设备或部位未挂接地线、停电工作应验电未验电、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工作失去监护等五类严重违章行为,对现场工作的所有负有责任的人员将受到1000至1500元的罚款;对发生该局《安全生产主要违章表现》所列违章行为的,一经发现,对同一地点工作班成员分别处以每人500元的罚款;对发生《安全生产主要违章表现》所列内容以外的其他违章行为的,一经发现,对同一地点工作班成员分别处以每人200元的罚款;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抽问时,工作班人员不了解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安全措施、危险点或操作人员不了解操作任务和操作目的,每次处以当事人100元罚款。四是领导和职能部门人员违章,或发现违章现象不及时制止和纠正,按标准加倍处罚。五是各部门自行查处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报局安监科备案,局不再考核、通报。
该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的具体做法有:一是成立违章纠察队,开展现场安全监督和违章纠察。纠察队按照《六盘水供电局违章纠察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二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力度,重处违章行为,特别是对无票工作和无票操作、应挂接地线的设备或部位未挂接地线、停电工作应验电未验电、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工作失去监护等五类严重违章行为,对现场工作的所有负有责任的人员将受到1000至1500元的罚款;对发生该局《安全生产主要违章表现》所列违章行为的,一经发现,对同一地点工作班成员分别处以每人500元的罚款;对发生《安全生产主要违章表现》所列内容以外的其他违章行为的,一经发现,对同一地点工作班成员分别处以每人200元的罚款;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抽问时,工作班人员不了解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安全措施、危险点或操作人员不了解操作任务和操作目的,每次处以当事人100元罚款。四是领导和职能部门人员违章,或发现违章现象不及时制止和纠正,按标准加倍处罚。五是各部门自行查处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报局安监科备案,局不再考核、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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