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供电公司:关爱生命 构建和谐电力
2006-12-30 15:22: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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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12月26日,福建省尤溪县三鑫公司陈总接过尤溪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手中非煤矿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时说:“感谢电力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你们提出隐患确保我们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及时整改为自己和企业上双保险。”这是尤溪县供电公司开展非煤矿企业安全用电专项检查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为了确保非煤矿安全供电,切实做好尤溪县供电公司管辖范围内非煤矿企业的用电安全,尤溪县供电公司安监部和营销部于2006年12月23日至31日组织3个安全检查组对尤溪县梅仙镇、坂面镇、台溪镇非煤矿山等90多户企业等进行安全供电专项大检查。
尤溪供电公司本着对非煤矿企业安全用电负责的态度,检查组深入新鑫公司、大众山料厂,浩泽公司、三鑫公司、金东公司、兴鑫公司、南洋水泥厂矿等高危企业从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供电设施运行方式和维护、停电处理预案、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始重点检查非煤矿企业的安全用电情况,检查供电设施是否满足非煤矿安全用电的要求,对非煤矿企业是否配备有非煤矿专用变压器、10千伏线路杆塔、导线、金具、瓷瓶及线路通道,同时对客户配电房及配电设施是否满足安全用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相应的备用电源且相应的备用电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主要对备用发电机能否正常启动,容量是否满足通风、排水和提升设备用电的要求;同时,对电工配备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和电气安全用具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检查不合格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限其整改,并就隐患整改问题与用户及时进行了协商,整改在进一步落实中。
通过检查,增进了用电客户和供电企业的沟通,为非煤矿企业安全用电进一步夯实了基础。下一阶段,尤溪县供电公司将继续加大对非煤矿山和冶金化工等企业跟踪安全供电检查,通过进一步落实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蓝青)
12月26日,福建省尤溪县三鑫公司陈总接过尤溪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手中非煤矿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时说:“感谢电力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你们提出隐患确保我们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及时整改为自己和企业上双保险。”这是尤溪县供电公司开展非煤矿企业安全用电专项检查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为了确保非煤矿安全供电,切实做好尤溪县供电公司管辖范围内非煤矿企业的用电安全,尤溪县供电公司安监部和营销部于2006年12月23日至31日组织3个安全检查组对尤溪县梅仙镇、坂面镇、台溪镇非煤矿山等90多户企业等进行安全供电专项大检查。
尤溪供电公司本着对非煤矿企业安全用电负责的态度,检查组深入新鑫公司、大众山料厂,浩泽公司、三鑫公司、金东公司、兴鑫公司、南洋水泥厂矿等高危企业从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供电设施运行方式和维护、停电处理预案、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始重点检查非煤矿企业的安全用电情况,检查供电设施是否满足非煤矿安全用电的要求,对非煤矿企业是否配备有非煤矿专用变压器、10千伏线路杆塔、导线、金具、瓷瓶及线路通道,同时对客户配电房及配电设施是否满足安全用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相应的备用电源且相应的备用电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主要对备用发电机能否正常启动,容量是否满足通风、排水和提升设备用电的要求;同时,对电工配备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和电气安全用具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检查不合格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限其整改,并就隐患整改问题与用户及时进行了协商,整改在进一步落实中。
通过检查,增进了用电客户和供电企业的沟通,为非煤矿企业安全用电进一步夯实了基础。下一阶段,尤溪县供电公司将继续加大对非煤矿山和冶金化工等企业跟踪安全供电检查,通过进一步落实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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