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电力公司要求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2006-06-02 10:42:22 来源:吉林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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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讯 5月19日,吉林省电力公司印发了《关于开展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安全生产系统正在开展的“爱心活动”“平安工程”,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省公司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总经理汪忆新为组长、电力工会主席曾凡华为副组长,由公司副总工程师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
省公司明确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并对活动提出9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保证活动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实到位。二是组织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加大电力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三是结合实际,抓好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工作。四是举办安全生产教育展览,反思事故,吸取教训,教育员工。五是充分利用网络、图片、板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大造声势,营造氛围。六是开展好创建“无违章班组”活动。七是抓好专项安全监督工作。八是扎实开展春检工作,提前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电网安全度汛。九是各施工、修造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对省公司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抓紧整改,进一步强化对外包工程合同管理,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进一步落实反人身事故的各项措施。
本报记者 全冬梅
省公司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总经理汪忆新为组长、电力工会主席曾凡华为副组长,由公司副总工程师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
省公司明确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并对活动提出9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保证活动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实到位。二是组织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加大电力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三是结合实际,抓好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工作。四是举办安全生产教育展览,反思事故,吸取教训,教育员工。五是充分利用网络、图片、板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大造声势,营造氛围。六是开展好创建“无违章班组”活动。七是抓好专项安全监督工作。八是扎实开展春检工作,提前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电网安全度汛。九是各施工、修造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对省公司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抓紧整改,进一步强化对外包工程合同管理,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进一步落实反人身事故的各项措施。
本报记者 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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