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要从“严”做起
2006-05-24 15:47:38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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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今年,阿克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结合本系统各单位工作实际和以往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以《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西北电管局《关于严肃处理违章作业的规定》等规程制度为依据,出台了《安全生产无违章禁令》,并在该公司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予以通过,纵观《禁令》全篇内容可以用一个字概括,那就是“严”。
它的“严”体现在违章后的处罚上,可谓严厉。该《禁令》有10条,辅之以严厉的处罚措施来保障。它规定“对违反禁令者将给予2500元罚款,并经《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再上岗工作。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2000元罚款,对违反禁令者主管部门负责人给予1500元的罚款。”还规定,“对同一作业现场触及禁令2条者翻倍处罚,触及禁令3条者或一年内触及禁令累计达到3次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给予记过至降职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等等。这些处罚条款似乎不近人情,但仔细想想,这些处罚只是一种手段,它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严格的管理,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遏止违章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反过来再想想,违章现象得到遏止,企业安全生产得到了保障,那么职工的人身安全不是也同时得到了保护吗?这也不正是体现着对职工生命的关爱吗!而且《禁令》出台后先是在职工中宣传贯彻,时间是3个月,反复宣传讲解,举办培训班,印发小册子,目的是让职工入脑入心,作好思想准备。如再不去认真对待,还有何面目面对自己的工作岗位。
严是爱,松是害。因此作为执行主体的广大职工应该正确对待安全法规的这种“严”,以严律己,在工作中实实在在的去执行。
其实违章现象都是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个别职工对事故的潜在危险不是没有认识,而是处于一种满不在乎的状态。脑子明白危险点的存在,但总是凭自己老经验办事,自认为经验丰富能力强,“艺高人胆大”,抱着侥幸心理进行作业,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我们不能做事后的诸葛亮,世上也没有卖后悔药的,要牢记教训。反之,那些老是事后诸葛亮,好了伤疤忘了疼,对安全生产不以为然者,那么安全法规给他们开出了最好的处方:既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步,习惯了违章,不爱岗不敬业,那么就对其从重处罚,甚至下岗,在思想上刻上铬印,彻彻底底地重视安全。
虽然安全法规的执行主体是生产一线人员,然而对每一个职工来讲,遵守和维护安全法规都是责无旁贷的。如果你在一线岗位,就应从自我做起杜绝违章,做到“三不伤害”,如果你在后勤部门,你有责任担当好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嘱咐你在一线的亲人和朋友时刻牢记安全,时刻遵守。
古人有一句话说的好:“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确保安全的唯一办法,就是有效预防,预防要从实抓起,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等方面抓起,不留死角。安全规程的任何一个字都是一个教训的凝结,我们要让警钟长鸣在我们的心里,而不只是在耳际。让血的教训时刻振荡我们的脑海,而不至于麻痹大意。认识到你的安全关乎你的亲人的幸福,关乎朋友对你的牵挂,关乎企业平安发展。同反违章做斗争,不是挂在嘴上,贴在墙上,装在口袋里,泛泛而谈,讲给别人听,应该真心实意地去做,理直气壮地去斗争。把“要我安全”转化为“我要安全”,去争当安全生产工作的表率。(吕金武)
它的“严”体现在违章后的处罚上,可谓严厉。该《禁令》有10条,辅之以严厉的处罚措施来保障。它规定“对违反禁令者将给予2500元罚款,并经《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再上岗工作。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2000元罚款,对违反禁令者主管部门负责人给予1500元的罚款。”还规定,“对同一作业现场触及禁令2条者翻倍处罚,触及禁令3条者或一年内触及禁令累计达到3次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给予记过至降职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等等。这些处罚条款似乎不近人情,但仔细想想,这些处罚只是一种手段,它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严格的管理,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遏止违章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反过来再想想,违章现象得到遏止,企业安全生产得到了保障,那么职工的人身安全不是也同时得到了保护吗?这也不正是体现着对职工生命的关爱吗!而且《禁令》出台后先是在职工中宣传贯彻,时间是3个月,反复宣传讲解,举办培训班,印发小册子,目的是让职工入脑入心,作好思想准备。如再不去认真对待,还有何面目面对自己的工作岗位。
严是爱,松是害。因此作为执行主体的广大职工应该正确对待安全法规的这种“严”,以严律己,在工作中实实在在的去执行。
其实违章现象都是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个别职工对事故的潜在危险不是没有认识,而是处于一种满不在乎的状态。脑子明白危险点的存在,但总是凭自己老经验办事,自认为经验丰富能力强,“艺高人胆大”,抱着侥幸心理进行作业,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我们不能做事后的诸葛亮,世上也没有卖后悔药的,要牢记教训。反之,那些老是事后诸葛亮,好了伤疤忘了疼,对安全生产不以为然者,那么安全法规给他们开出了最好的处方:既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步,习惯了违章,不爱岗不敬业,那么就对其从重处罚,甚至下岗,在思想上刻上铬印,彻彻底底地重视安全。
虽然安全法规的执行主体是生产一线人员,然而对每一个职工来讲,遵守和维护安全法规都是责无旁贷的。如果你在一线岗位,就应从自我做起杜绝违章,做到“三不伤害”,如果你在后勤部门,你有责任担当好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嘱咐你在一线的亲人和朋友时刻牢记安全,时刻遵守。
古人有一句话说的好:“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确保安全的唯一办法,就是有效预防,预防要从实抓起,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等方面抓起,不留死角。安全规程的任何一个字都是一个教训的凝结,我们要让警钟长鸣在我们的心里,而不只是在耳际。让血的教训时刻振荡我们的脑海,而不至于麻痹大意。认识到你的安全关乎你的亲人的幸福,关乎朋友对你的牵挂,关乎企业平安发展。同反违章做斗争,不是挂在嘴上,贴在墙上,装在口袋里,泛泛而谈,讲给别人听,应该真心实意地去做,理直气壮地去斗争。把“要我安全”转化为“我要安全”,去争当安全生产工作的表率。(吕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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