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三农” 西安局做好“三夏”安全用电准备工作
2006-05-25 14:51:08 来源:西安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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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张峰昌
“三夏”农忙在即,为确保群众安全用电,切实做好“三农”服务,西安供电局早动手、早布置、早落实,及时召开会议,扎实细致做好今年“三夏”保电准备工作。该局户县供电分局在西安局统一要求下,为确保“三夏”期间安全供电,制定了七条针对性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车,各村广播、户县报、户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散发宣传单、发放宣传图册、张贴宣传画并举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和“三夏”用电有关规定和公告,达到提高广大农村用电客户的安全用电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目的。
二是“三夏”前,分局各供电所组织召开全体员工和维管员会议,动员和安排各辖区“三夏”保电工作。逐级签订“三夏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三夏安全用电责任书”,明确所长、员工和维管员职责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并合理安排好“三夏”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和交接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确保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
三是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巡视工作。各所在“三夏”大忙前对线路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对发现的缺陷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特别是对在“春安”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回头望”,为“三夏”农业生产高峰期间的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打好基础。
四是各所备足事故抢修备品备件,并认真执行《供电营业所电力生产开工审批单》制度要求,确保抢修工作到位。
五是加强麦场的用电和防火工作,做好“三夏”期间安全用电管理。要求遇有大风、雷电等危及安全的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拉闸、停电,过后及时检查恢复供电。
六是为方便群众用电,在“三夏”期间简化临时用电报装手续。并要求临时用电必须签订安全用电合同,装表计费,明确安全责任。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后应及时拆除,严禁长期带电。
七是要求严格兑现国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认真执行员工服务“十个不准”,为农村用电客户提供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认真执行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做到“三公开”,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电价电费问题,保证“三夏”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夏”农忙在即,为确保群众安全用电,切实做好“三农”服务,西安供电局早动手、早布置、早落实,及时召开会议,扎实细致做好今年“三夏”保电准备工作。该局户县供电分局在西安局统一要求下,为确保“三夏”期间安全供电,制定了七条针对性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车,各村广播、户县报、户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散发宣传单、发放宣传图册、张贴宣传画并举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和“三夏”用电有关规定和公告,达到提高广大农村用电客户的安全用电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目的。
二是“三夏”前,分局各供电所组织召开全体员工和维管员会议,动员和安排各辖区“三夏”保电工作。逐级签订“三夏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三夏安全用电责任书”,明确所长、员工和维管员职责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并合理安排好“三夏”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和交接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确保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
三是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巡视工作。各所在“三夏”大忙前对线路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对发现的缺陷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特别是对在“春安”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回头望”,为“三夏”农业生产高峰期间的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打好基础。
四是各所备足事故抢修备品备件,并认真执行《供电营业所电力生产开工审批单》制度要求,确保抢修工作到位。
五是加强麦场的用电和防火工作,做好“三夏”期间安全用电管理。要求遇有大风、雷电等危及安全的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拉闸、停电,过后及时检查恢复供电。
六是为方便群众用电,在“三夏”期间简化临时用电报装手续。并要求临时用电必须签订安全用电合同,装表计费,明确安全责任。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后应及时拆除,严禁长期带电。
七是要求严格兑现国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认真执行员工服务“十个不准”,为农村用电客户提供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认真执行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做到“三公开”,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电价电费问题,保证“三夏”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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